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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讯科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弘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存放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
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共计51,864,575.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9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39.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
为1,000万元,剩余2,539.3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
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十二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
况。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
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
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的影响较小。
       五、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弘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弘讯科技通过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弘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侯力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