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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2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弘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成员的组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关于     1、讨论关于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
2018 年 1 月 3 日    与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   2、关于财务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关注点交流
                     沟通会议
2018 年 4 月 26 日   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 1.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议案》;
                     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2. 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4. 审议《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 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14 日   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 1. 审议《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案》;
                                              2. 审议《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5日 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 1.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1、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切实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
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
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
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
    (2)报告期内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提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聘任后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等因素,经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
流,确定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形成工作进度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总结。在审计期间未发
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
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在内部控制工作上,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完善公司各级制度流程进行了指导,监督了内控计划的
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框架,
并已逐步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2019 年,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我
们会继续监督公司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我们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
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审部的工作,并督促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有效运行,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
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   俊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
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唐 功 远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
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阴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