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弘讯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2019-04-2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俊)


    作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
充足的时间出席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
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或称“报告期”)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和相关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我积极参与每次董事会,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情况

                                                            对参加的董事会
   陈俊            8           8              0      0      所审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
    报告期内,本人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与公司高管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
获取了大量支持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
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
了我的工作。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一项全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但报告
 期内实际未发生。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   对外担保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
户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与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
公司)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
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公司为
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
高货款的回收效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对买方
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
选择。截止至 2018 年度报告期末,该类业务担保余额为 2,299.58 万元,未超过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总余额 6,000 万元。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总体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我进行了审慎核
查,认为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
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截止
至 2018 年度报告期末,该类业务担保余额为 117.3 万元,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
批准的担保总余额 500 万元。
    2.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发布了 2017 年年度业绩
预增公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我同意继续聘任
该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为: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7,2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296,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8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做
到了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稳步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
进程,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
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
自我评价,形成了相关报告,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至少一位委员为独立董事。2018 年,公司专门委员会按
照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经营策略、年度审计报告、
定期报告的审议等事项进行审议,并积极向公司提出了各项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三、   总体评价
    2018 年,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地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和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在此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19 年度,我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
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陈俊


签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