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
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13.20 4,813.20
2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11,104.48 11,104.48
3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25,535.20 25,535.20
4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2,279.78 2,279.78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4,186.88 注 1
合计 53,732.66 47,919.54 注 1
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募集资金不足导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房屋建设进
度延期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结合整体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015
年12月、2016年10月、2017年4月和2017年10月对募投项目作过部分调整与变更,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0月29日、2017年4月27
日和2017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当前仍在实施过程中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万元)
1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2,279.7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8,0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 本次拟对软件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所涉
在西安购置的办公房因房产公司多次通知延期交付,导致该项目建设进程整体延后。
当前经过申请仲裁,对方准备近期交付房产,因此本项目拟再次调整至2020年3月
31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
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
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四、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
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公司未来对该项目的投入实施需求而做出的。该等处理符
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及与资金使用更高效,从而
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
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的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
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符
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
进度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
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