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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1-10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高岩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32%。公司副总经理冯伟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高岩敏女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2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6783%。冯伟祖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25 万股,占总股本的 0.1678%。减持价格将按
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高岩敏女士,公司副
总经理冯伟祖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高岩敏、冯伟祖

     (二)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本比例(%)

                 副董事长、财务                                     首次公开发
1      高岩敏                      10,000,000       6.7132
                 总监                                               行股票前取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
2      冯伟祖    副总经理         1,000,000      0.6713        行股票前取
                                                               得的股份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高岩敏女士、冯伟祖先生均未发生过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来源
                                  最高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来源
                                    数量(股)   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
                 副董事长、财务
1      高岩敏                     2,500,000      1.6783        行股票前取
                 总监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
2      冯伟祖    副总经理         250,000        0.1678        行股票前取
                                                               得的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股份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并
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岩敏女士、冯伟祖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四)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
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