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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25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
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2017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于团叶:女,1971年生,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
会员,澳洲CPA协会会员。2000年至今,担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
教授。2017年8月起任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周文军:男,1971年生,江南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工程师职
称。1992至今,担任江南大学教师;2010年至今,担任无锡晶格兴能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实劲: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
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现任江苏九洲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市创业
投资协会会长,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江苏龙禾轻型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力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宁波中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选举于团叶、周文军、罗实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股东大4次。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我们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会的次数


于团叶        15         15           10          0        0          1


周文军        15         15            0          0        0          3


罗实劲        3          3             2          0        0          0


丁玉强        12         12            0          0        0          4


   罗实劲先生于2017年11月1日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至今公司未召开股
东大会。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议,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我们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在议案需要我们发表独立意见时,我们也从客观、公正的
角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动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能积极配合我们履职提供各种协助,使我们获
取了大量能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我们也可以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对议案
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
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往来,交易真实有效,遵循
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定
价是公平、公正的,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2017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公司顺利进行了第四届董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对此,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管理人员所需的
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对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在公
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2016年度业绩快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且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
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2017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7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
做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2017年内积极开展各项
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能够秉承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度,我们将继续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主动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最后,感谢公司及公司各位股东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衷心希望公司在
未来能以更好的经营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于团叶                  周文军                   罗实劲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