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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曙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8-03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0亿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6号文核准,曙光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43,023,9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54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募集资金总
额1,399,999,983.8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73,023.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75,926,959.8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6月15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68号《验资报
告》。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                                                                                         存储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银行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益
                               77200154800000891       2016/06/15      1,000,000,000.00                      活期
支行                                                                                       466,437,426.28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
                               697694596               2016/06/15        377,999,983.80               0.00   活期
分行营业部

            合计                                                       1,377,999,983.80
                                                                                            466,437,426.28

   说明:

     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073,023.97 元,已于 2016 年支付;

     2、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697694596)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注销。


                                                       1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2日全部归还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
统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累计投资数额            工程进度

 1      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            535,846,932.69              53.58%


 2      偿还银行借款                              375,926,959.83             100.00%

                   合计                           911,773,892.52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司业务
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4.00亿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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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亿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中科曙光本次拟使用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
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6、中科曙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中科曙光以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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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曙
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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