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2018-05-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
中科曙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的保荐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31日,中科曙光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曙光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6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465,808股新股。
2016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2015年末总股本3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派1.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6年4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
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32.54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3,023,970股。
2016年6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32.54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3,970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83.8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后,公
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75,926,959.8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6]第71176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8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5日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2日全部归还完毕。
截至2018年5月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金额(元) 用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曙光信息产业 7720015480 环境质量监测分析
466,437,426.28
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0000891 预警一体化系统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曙光信息产业
697694596 0.00 偿还银行借款
营业部 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
统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累计投资数额 工程进度
1 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 535,846,932.69 53.58%
2 偿还银行借款 375,926,959.83 100%
合计 911,773,892.52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说明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司
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营运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
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
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科曙光本次拟使用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
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
6、中科曙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中科曙光以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申希强 隋玉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