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11-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华鹏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山东华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8 号)核准,共发行新股 17,656,950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35.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999,97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602,355.7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09,397,620.2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天圆全”)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 00002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华鹏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制品
 1                                                 40,702.95               31,000.00
                     建设项目
         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轻量化玻
 2                                                 20,560.71               20,000.00
                 璃制品建设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2,000.00               12,000.00

                   合计                            73,263.66               63,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经天圆全出具的《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16]001145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95,705,276.68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占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比例(%)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玻
                                    407,029,500.00    13,218,852.17        3.25
璃制品建设项目
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轻
                                    205,607,100.00    162,486,424.51      79.03
量化玻璃制品建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00.00

              合计                  732,636,600.00    295,705,276.68      40.36

       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     是否符合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计划进度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
 1                                 310,000,000.00     118,072,372.75         是
        玻璃制品建设项目
        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
 2                                 179,397,620.24     177,435,590.18         是
        轻量化玻璃制品建设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是


             合计             609,397,620.24   415,507,962.93

     截至2017年10月1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为
41,550.8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2,779.58万元(包含利息、
现金管理收益),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
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000万元。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
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
到期日(2018年6月6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
拟使用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
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
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山东华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山东华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