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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华鹏: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监事会成员认真
履行自身职责,列席或出席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现将 2017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议,会议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4月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 年年度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5、《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7 年预计的议案》
    6、《关于追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7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四)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7 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及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职责,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审
查了 2017 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认为该报表及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翻阅了募集资金账户对
账单及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并发表以下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四)公司收购、转让、投资和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2017 年度对外股权投资情况:2017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与赢胜节能集团
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山东华鹏之全资子公司菏泽华鹏以货币资金出
资 3,000 万元,赢胜节能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0 万元,共同出资设立“山东华赢
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鹏之全资子公司菏泽华鹏占山东华赢 60%的股权,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度公司无收购、转让、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定价公允,交易客观、公正、公平。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7 年预计的议案》。2017 年,公司与相关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尚在前述预计范围内。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并执行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
案程序。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违规行为。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