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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通联: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7-10-2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对新通联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通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6,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 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
2-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
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
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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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
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
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分别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
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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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高安全
性、高流动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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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
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新通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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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田文涛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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