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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新一届审计委员会仍由三名委员
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彭正昌先生、独立董事万国华先生和董事吴天乐先生,其
中,彭正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原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忠祥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新晋委员吴天乐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
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
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议题
                                      1. 审议变更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 月 12 日   2. 审议公司 201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处理方案。
                                      1.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1 日       报告;
                                      3. 审议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 审议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 审议 2018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确认 2017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
                                      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7.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
 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3 日
                                   员。
 第四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6 日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3 日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六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
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各
项分析均客观地体现了各种影响因素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各报告均思路清晰,内
容完整,分析透彻。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7 年
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019 年 1 月,根据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及两家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的评估,经双方
协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承担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经招
标评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为 75 万元人民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
可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认为内部审计工作
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核查相关
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
较为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审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仔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
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和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不断
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提高议事效率,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
作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