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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福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6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叶玲、李强和董事崔志强 3 名成
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学博士学位的独立董事叶玲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18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使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
2、指导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
    2019 年年初,审计委员会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
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事
项。
3、审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认为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
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
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
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督促管理层配合审计工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2019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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