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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福天: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4-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赛福天


 保荐代表人                林文坛、张鹏              上市公司代码          60302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7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赛福天
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5,5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5,15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457,160.13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1,694,839.87 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赛福天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
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担任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广发证券已与赛福天签订《承销暨保荐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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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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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无违法违规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无违法违规、违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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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诺等事项。
                       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无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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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情况。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理制度。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未购买理财产品。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广发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件,详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广发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他文件及时进行事前审阅,详见“二、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11                                                 详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赛福天及相关主
12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赛福天及控股股
13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赛福天未出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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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等事项。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赛福天及相关主
 15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广发证券制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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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了检查工作质
                                                                    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赛福天及相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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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
       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18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并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给予了重点关注。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审阅了赛福天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的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广发证券对赛福天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
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
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赛福天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文坛                  张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