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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鹅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04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9/6/11         -           2019/6/12      2019/6/12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3,34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334,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9/6/11         -           2019/6/12      2019/6/1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疆古月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2]85号)
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对个
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1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
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
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
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
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
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
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人民币 0.1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 99 号
       联系电话:0531-58675810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