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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新交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8-073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 51 号德

新交运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5,37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71.523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跃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甄振邦、吕永权以及董事黄远

因公务在身请假;独立董事李伟东因个人身体原因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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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杨阿娜因公务在身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宋国强、常务副总经理张

明、副总经理阿依吐尔逊.依明以及财务总监陈军均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进行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5,370,000       100.00              0        0.00           0        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 增加公 司
          经 营范 围并授 权
1         董事会对<公司章      37,400        100.00          0         0.00      0            0.00
          程>第十三条进行
          修订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同意票数均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2-
    律师:陈万财、吴明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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