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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新交运:关于签署《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9-08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释义及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沙区征收办”或“甲方”)征收了公司位于碾子沟片区的乌鲁木齐汽车站、乌鲁木齐国际运
输汽车站等资产;同时将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投资
公司”或“丙方”)拥有的高铁新客站部分资产补偿给公司并支付6,611万元货币补偿款。
        根据公司与沙区征收办、高铁投资公司签署的《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
议》(以下简称“置换协议”)第9.2条的约定,置入资产不动产权证应于2019年9月3日前办
理至公司名下,现因产证办理前置手续繁多因素,导致无法按原协议约定时间办理完成,提请
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除此之外,《置换协议》涉及的其他交易条款均已完成,置入的公司高
铁客运站资产已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营。
        考虑到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友好合作精神,公司同意与沙区征收办、高铁投资公
司就《置换协议》第9.2条涉及的“置入资产不动产证办理至公司名下的时间”重新约定并签
署《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预计在
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置入资产(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本《补充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

12日、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

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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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各方在完成了各自决策审批程序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交易签署的《碾

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于2018年9月3日起生效实施。

    根据公司与沙区征收办、高铁投资公司签署的《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

与置换协议》(以下简称“置换协议”)第9.2条的约定,置入资产不动产权证

应于2019年9月3日前办理至公司名下。为此,高铁投资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向公

司送达了《关于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长途汽车客运站不动产权事宜的函》,受

不动产证办理阶段的前置手续繁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按《置换协议》约定

的时间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除此之外,《置换协议》涉及的其他交易

条款均已完成,置入的公司高铁客运站资产已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营。

    考虑到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友好合作精神,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换

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开展,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

理办公室、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碾子沟片区项目

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拟与沙区征收办、高铁投资公司

签署《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就《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

    甲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乙方: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一)在甲方牵头下,预计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拟置入资产(乌鲁木

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并将所有权人变更至乙方名下;

    (二)如甲方、丙方无法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不动产登记及变更的

合同义务,违约责任参照《置换协议》的第十九条第二款:“如果各方违反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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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项下约定之承诺、保证等相应义务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三)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置换协议》

具有相同之效力。本协议与《置换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本协议未作约定事项,仍按照《置换协议》约定执行。

    (四)本补充协议中有关定义、术语的含义与《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中的

定义、术语的含义相同。

    本《补充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续关注置入资产不

动产证办理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登载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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