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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熟汽饰: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29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汤文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召开及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
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18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
会监事对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
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熟市汽车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熟市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7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
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发现的相关缺陷及整改情况。公司制定的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情况均具有较强的可
操作性,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及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使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同意《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熟市汽车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 38,000 万元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
先生持有的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汽富晟”)10%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一汽富晟 30%股权,罗小春先生将不再持有一汽富晟股权,一汽
富晟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并购贷
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支付现金
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晟”)10%股权。本次申请贷款
额度为 24,000 万元,贷款期限五年,公司以持有的一汽富晟 1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并购贷
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