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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传闻简述

    近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有媒体就“上
市次年巨亏、大额货款司法追讨”等相关事项进行报道,文章内容涉及公司经营
业绩、应收账款、诉讼及股东减持等事项,引发投资者关注。

二、 澄清声明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广大投资者对该报道内容产生误读,公司对报道内
容非常重视,对报道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前期业绩

    公司上市前财务数据均经过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财务数据真是准确。上市前后业绩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上市当年公司业绩无大幅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537.20 万元,较 2016 年增长 15.78%;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54.58 万元,较 2016 年减少 12.40%;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665.39 万元,较 2016 年增长
0.04%。2017 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为平稳,未出现报道提及的上市当年业绩下滑
的情形。
    2018 年,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8,5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较 2017 年下降
-249.57%至-215.57%。2018 年公司业绩预亏,较 2017 年下滑较大的主要原因为:
    (1) 公司主要客户资本开支减少,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使得产品毛利率下降;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电信运营商,经营业绩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
信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中国铁塔资本开支和建设节奏影响明显。从通信行业发展
整体看,通信运营商的投资发生较大变化,2015~2017 年是 4G 投资高峰期,采
购金额大,带动公司业绩增长;2018 年通信运营商对 4G 网络建设已步入尾声、
相关投资大幅减少,从而影响公司业绩。根据 C114 中国通信网报道,2018 年国
内三大运营商资本支出持续下滑,2018 年,中国移动资本支出预计为 1,661 亿
元,同比下滑 6.4%,中国电信资本支出预计 750 亿元,同比下滑 15.5%,中国联
通资本支出预计不到 500 亿元,同比略有提升,2018 年整体资本开支合计约 2,911
亿元,同比下滑 5.58%,电信运营商资本支出减少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呈下滑趋势。
此外,受到通信运营商“提速降费”的影响,国内主要通信运营商改变了原有的
采购模式,实行最低价中标,从而拉低了通信网络设备行业的产品市场价格,大
幅压减了通信设备制造商的利润。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光纤光缆、钣金件、塑料件、电工电料、
电缆料、五金和芳纶等。该等原材料的价格一方面受到基础塑料、化纤和石英等
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受到钢铁价格影响明显。受国内环保政策趋严以及
去产能等政策因素综合影响,基础塑料、化纤、石英和钢铁等价格有所增长,从
而导致公司采购原材料的平均成本有所上升。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较 2017
年有所减少,营业成本较 2017 年有所增加(具体数据以年报审计数为准)。
    (2)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本期加速确认 1,000 万元;
    本年度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267 万股,2018 年应分摊股份费用 1,800 万元,对原本应在剩余等
待期内确认的股份费用 1,000 万元加速确认,由此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未决诉讼事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买卖移动终端设备货款纠纷案件,诉讼
涉及金额分别为 5,121.60 万元、3,074.60 万元,经一审分别裁定本案涉嫌经
济犯罪,不属于一般经济纠纷,公司能否收回货款以及最终收回金额均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为 6,500
万元。
    (4)公司费用支出增加,引致营业利润下降较大
    2018 年,公司不断拓展包括物联网产业、智慧城市产业、软件产业以及发
动机制造产业等在内的多维产业,公司整体管理半径增大,研发投入及研发项目
增加,引致公司管理费用支出增长较大;此外,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短期贷款
余额大幅增加,引致本期利息费用支出同比增长较大。
(二)关于应收账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73,723 万元,
89,81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81%和 133.60%,较期初应收账
款余额分别增长 48.53%和 21.83%。公司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为:公司在维
护电信运营商客户的同时,加大了如广电、铁路和轨道交通等客户开发力度,回
款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2018 年 1-6 月,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股票简称                                                         应收账款占营业
                        应收账款(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收入比重
      通宇通讯                      68,735.35             67,812.26             101.36%
       新海宜                       38,581.83             19,101.16             201.99%
      天邑股份                      86,626.81           145,638.51               59.48%
      科信技术                      39,339.97             29,750.28             132.23%
   可比公司平均值                   58,320.99             65,575.55             123.77%
      华脉科技                      89,814.80             67,227.46             133.60%

    根据上表,2018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均值差异较小。
    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49,633                73,723                 89,815
 期后一年的应收账款回                                                                    注
                                     98,337               109,481               60,552
       款情况
   注:1、本数据为期后半年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2、2018 年 6 月 30 日,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表,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基本正常,不存在其他大额应收账款
回收的风险。
(三)关于诉讼
    1、诉讼情况
    (1)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根据 2017 年 9 月与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签
署的合同,向其发出共计 5,121.60 万元商品,并取得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出具
的《产品接受确认单》,合同约定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 180 个工
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转账支付货款。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电信西安分
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署三方协议书,约定由天翼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前向公司支付 5,121.60 万元货款,同
时约定若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能按期付款,公司可以继续追究中
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的责任。因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和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在合同约定付款期满后,仍未履行向公司支付款项义务,公司向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和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向公司支付设备采购款。
    2018 年 11 月 9 日华脉科技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 01 民初 743
号之一】,对此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裁定。因电信西安分公司林某(以
上合同经办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已由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受理,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
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
检查机关。故本案裁定如下:林某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一般经济纠纷,
故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2017 年 8 月 5 日,华讯科技根据 2017 年 6 月与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
签署的合同,向其发出共计 3,074.60 万元商品,并取得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出
具的《产品接受确认单》,合同约定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应在收到货物的 180 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转账支付货款。2018 年 4 月 19 日,华讯科技与中国电信
西安分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署三方协议书,约定由天翼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前向华讯科技支付 3,074.60 万
元货款,同时约定若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能按期付款,华讯科技
可以继续追究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的责任。因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和天翼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合同约定付款期满后,仍未履行向华讯科技支付款项义
务,2018 年 10 月 12 日,华讯科技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
求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和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向华
讯科技支付设备采购款。
    上述两笔诉讼所涉货款合计金额 8,196.20 万元,公司能否收回货款以及最
终收回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约为 6,500 万元。
    除上述两笔诉讼所涉交易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前期会计报表追溯
调整的类似交易事项。
    2、诉讼对公司此前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如因上述诉讼需做相应的追溯调整,
将对 2017 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目前,上述诉讼仍在公安侦查阶段,尚未
形成最终结论。公司会本着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 关于募投项目

    1、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完成
                                                      与募集承诺投
    名称       总投资       诺投资额    集资金总额                    比例(%)
                                                        资金额差额
光通信无源器
               4,900.00      4,900.00      1,898.97        3,001.03          38.75
件扩产项目
智能 ODN 扩
               6,456.00      6,456.00      2,554.26        3,901.74          39.56
  产项目
无线基站设备
用微波无源器   7,174.00      7,174.00      3,256.08        3,917.92          45.39
件扩产项目
无线天线扩产
               4,408.00      4,408.00      2,653.22        1,754.78          60.19
    项目
通信设备研发
               5,378.00      5,378.00      1,759.84        3,618.16          32.72
中心扩建项目
   2、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随着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电信运营商 4G 建设进入中后期,而 5G 建设尚未
开始大规模建设,电信运营商整体投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资本支出相应减少。
    公司综合考虑了产品市场发展情况、公司现在建设周期和经营状况,并结合
未来发展需要,从募集资金的整体效益考虑,为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
光通信无源器件扩产项目、智能 ODN 扩产项目和无线基站设备用微波无源器件
扩产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1          光通信无源器件扩产项目       2018 年 3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2            智能 ODN 扩产项目          2018 年 3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无线基站设备用微波无源器件
   3                                       2018 年 3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扩产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无线天线扩产项目、通信设备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尚在建设周
期内进行投资建设。

(五)关于董监高离职、减持

          1、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原因的说明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上市后共有 5 位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离职的相关
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离职前担
 姓名                       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任职务
吴体荣      副总经理      2017 年 11 月              达到退休年龄,正常退休
邓丽芸      副总经理      2018 年 2 月                          个人原因
黄扬武      财务总监      2018 年 9 月                          工作原因
 陈议       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                          工作原因
                                           江苏弘瑞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离职
陈海燕        监事        2018 年 6 月
                                                         属于个人意愿
    上述人员中,公司原副总经理吴体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他离职人员均因
个人或工作原因辞职。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份聘请具有任职资
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履职,目前高管团队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到上述人员
的退休及辞职行为影响。上述人员的离职行为与公司业绩没有关联。
    2、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减持计划。截至 2019
年 2 月 2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届满,鲁仲明、窦云、吴体荣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9.28 万股、66.88 万股、79.4805 万股,分别占公司
总股本的 0.57%、0.48%、0.58%,王晓甫、吴珩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
董事、监事及高管减持情况如下:


                                    累计减持数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累计减持总
                       IPO 持股数
股东名称      职务                      量           数量         股比例     金额
                       量(万股)
                                      (万股)     (万股)       (%)    (万元)
           监事会
 鲁仲明                 715.32      79.28       636.04   4.59      1211.56
           主席
           副总经
  窦云                  317.92      66.88       251.04   1.81      1010.65
             理
           副总经
  王晓甫               1112.72          0      1112.72   8.02        0
             理
           副总经
  吴珩                  476.88          0       476.88   3.44        0
             理
  吴体荣   副总经
                        317.92      79.48       238.44   1.72      1264.94
(已辞职)   理
    上述监事鲁仲明、副总经理窦云及原副总经理吴体荣系因个人资金需求按相
关规定正常减持,与公司业绩没有关联,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

三、 特别提示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
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