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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相应调整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与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分别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31,040,692.31 元。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
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17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
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2017 年 10 月,公司与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不
含税销售金额为 33,524,388.88 元,并与南京衡尔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该批
产品的采购合同,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31,040,692.31 元;2017 年 12 月,公司对
该笔业务以总额法核算,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在 2018 年度报告编制
期间,公司对该笔业务进行复核,认为该笔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并不承担与合
同中所涉货物或服务有关的风险,对货物或服务的价值不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定
价权,公司未承担与合同所涉的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笔业务应以净额法核算。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
行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采用追溯重述法相应调整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与母公司
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分别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31,040,692.31
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 2017 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本次差错更正仅对公司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个别科目产生
影响,调减营业收入 31,040,692.31 元、调减营业成本 31,040,692.31 元。上述
更正对公司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1)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17 年度
  报表项目
                 调整前(元)         调整数(元)       调整后(元)
  营业收入       1,155,372,022.28     -31,040,692.31 1,124,331,329.97
  营业成本         836,291,760.33     -31,040,692.31     805,251,068.02

   (2)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017年度
  报表项目
                 调整前(元)         调整数(元)       调整后(元)
  营业收入       1,067,165,461.75      -31,040,692.31 1,036,124,769.44
  营业成本         808,789,884.40      -31,040,692.31     777,749,192.09


    除上述内容涉及到的相关科目更正外,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在年报编制期间及时发现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
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
息披露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
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董事
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
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