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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鲁仲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2、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该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亏损实际现状、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
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
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
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形
成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说明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
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