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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华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在年报编制期间及时发现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
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
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事项。
二、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现况和未来资金需求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留存的未
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和长期发展,
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董事会对此议案审议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
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较好的职业素
养以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已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
则,对应收款项、存货及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现况,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便于向
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
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关于江苏道康发电机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江苏道康
 发电机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2,230.43
 万元,完成率为 89.21 %,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应积极督促鞠永宾
 向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我们认为《江苏道康发电机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说明》如实反映了江苏道康发电机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八、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基本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
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对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担保,
有效地降低担保风险。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 1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62%。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也无逾期担保情况。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孙小菡     吴建斌     沈红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