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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忠实履
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作用。
现就其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三人,分别为独立董事沈红女士、独立
董事吴建斌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姜汉斌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沈红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1、2018 年 1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工作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年审机构就 2017 年度年报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年审机构向审计
委员会汇报 2017 年年报审计计划,并听取了审计部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和《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18 年 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公司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
汇报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对涉及年报审计的重要事项进行解释沟通。
 3、2018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审工作现场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度履职情况、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以及提议续聘 2018 年度的
审计机构议案。
 4、2018 年 4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公司《2018 年第一季
度报告》。
 5、2018 年 8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公司《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
 6、2018 年 10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公司《2018 年度第三
季度报告》。
    三、审议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促进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的有效沟通,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公司审计工作按
时顺利完成。
    2、在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审工作安排,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充分、有效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保质地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
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完毕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评价,认为其恪职
尽责,审计公允、客观,按时完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后,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5、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较好地履行相关职责。2019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规
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沈 红       吴建斌      姜汉斌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