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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分
别具备会计、法律、通信行业专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
专业配置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选聘独立董事,建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能够
有效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介绍如下:
    沈红女士,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部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7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
    孙小菡女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研究成果曾获
国防科技进步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或奖励。曾任东南大学电子工程
系主任。现任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传感/通信综合网络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曦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学会通信学分
会副主任,江苏省通信学会光通信与线路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光通信与光电子
学会理事长。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
    陈议先生于2018年4月28日因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吴建斌
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吴建斌先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教授、博士
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
究院兼职研究员,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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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同时担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泽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其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


二、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除因工作
原因出差在外等特殊情况,我们能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
案,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全部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投赞成票      次数              次数

孙小菡      10        9        1          0     是           4                 3

 沈红       10        10       0          0     是           4                 2

吴建斌      5         5        0          0     是           2                 1

 陈议       5         5        0          0     是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
地履行职责,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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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发表意见
2018年3月1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现金收购江苏道康发电机组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同意
    日       第十二次会议
                            1、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18年3月    第二届董事会
                            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27日       第十三次会议
                            6、 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岳卫星);
                            9、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8年5月    第二届董事会   6、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同意
  18日       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7、 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吴建斌)
2018年7月    第二届董事会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12日       第十六次会议   2、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2018年9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1日       第十八次会议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2018年9月    第二届董事会
                                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日       第十九次会议
                            5、 关于修订《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陆玉敏)
2018年10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同意
   27日      第二十次会议   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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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
专长,分别担任三个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监管部门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要求,我们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并运用自己专业知识,与公司、
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供董事会参考,为董事会专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沟通,
管理层汇报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使我
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公司积极予以采纳,保证
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决定。
    2、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是公司
综合考虑项目产业化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能力和市场供求变化
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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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就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
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经营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回报和后续发展,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4月20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6
月份,公司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对独立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审查及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发
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补独立董事(吴建斌)、高级管理人员(岳卫星)、财务
总监(陆玉敏),提名委员会对推荐拟任人选的履历、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等进
行认真审查,认为以上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并且具备专业素养,提名、补选和聘
任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人员的聘任。
    另外,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根据公司薪酬发
放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
放符合规定。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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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不存
在任何违规担保行为。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我
们认为: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
平等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较好的职业素
养以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股权收购情况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
收购江苏道康发电机组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1、本次现金收购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评
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合理。
    2、本次现金收购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
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现金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交易
程序客观、作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收购江苏道康发电机组有限公司60%股权。
    (八)会计政策变更及估计变更情况
    1、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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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账款的确认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也更为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监高和相
关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股票,不存在违规减持和内幕交易情况。
    (十)信息披露规则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在对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认真了解、
核查后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部分非主营业务存在执行不到位的
情况,对于此类业务的风险敞口需要进一步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要求,独立、公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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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孙小菡、吴建斌、沈红、陈议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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