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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华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
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2018 年财务数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
方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债事项。




                                         独立董事:孙小菡、吴建斌、沈红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