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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谢康、李进一、沈肇章、曹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