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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10-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广州酒家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下称“弘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
元。
    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与弘鼎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调整后,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预计向弘鼎公司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
计总金额不超过 2,2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调整前 2019 年预   调整后 2019 年预
               关联人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全年发生金额     计全年发生金额
 出售商品/提    弘鼎     销售        市场
                                                        1,000               2,200
   供劳务       公司     商品        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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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大江
    (3)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 219 号第五层及第七层(部位:7
楼 8706 之三)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
    (6)主营业务:酒类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乳制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水
果批发;冷冻肉批发;蛋类批发;生鲜家禽批发;海味干货批发;清洁用品批发;
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餐饮管理;贸易咨询服务。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弘鼎公司资产总额为 1,653.08 万元,净资产为 983.24
万元,2019 年 1-9 月净利润为 98.3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大江                            9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
有限公司持有弘鼎公司 1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的有关规定,弘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弘鼎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与弘鼎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
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类食品等。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
内容将根据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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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
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资源,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
小。上述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公司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
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全体董事均无须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满足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
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
调整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州酒家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广州酒
家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广州酒家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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