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林电气: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科林电气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
费 以 及 其 他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25,611,780.65 元 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317,456,819.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资金额
    1                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                       10,764.50
    2                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                       5,921.64
    3                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571.66
    4              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4,631.70
    5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6,856.21
                           合计                                     31,745.71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
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24号),并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6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4)。2017年6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6,819.6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6,815.24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61.95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上述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
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
益。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冯 颂                    王 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