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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19-12-0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Gas Group Co., Ltd.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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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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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股份公司、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燃气
成燃有限            指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前身
煤气公司            指     成都市煤气公司
煤气总公司          指     成都市煤气总公司
成都城投集团        指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集团            指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投资        指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控股        指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港华燃气投资        指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成燃有限工会        指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新创燃气            指     成都成燃新创燃气有限公司
计量公司            指     成都城市气体计量检定有限公司
客服公司            指     成都城市燃气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          指     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金堂新能源          指     成都金堂成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津新能源          指     成都新津成燃新能源有限公司
彭州蜀元            指     成都彭州蜀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新繁燃气            指     成都成燃新繁燃气有限公司
大丰燃气            指     成都成燃大丰燃气有限公司
威达燃气            指     成都成燃威达燃气有限公司
唐昌燃气            指     成都成燃唐昌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发展            指     成都燃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千嘉科技            指     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
华新能源、华新燃           成都市华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成都成燃华新燃气有限
                    指
气                         公司
管网分公司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
供气分公司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气分公司
压 缩天 然气 分公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分公司
司
技术开发分公司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成 都燃 气特 种设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检验站
备检验站
联发公司            指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荣和公司            指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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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源通            指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新安燃气            指     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公集公司            指     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工程            指     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成都诚然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为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曾用
燃气工程            指
                           名
华润郑州工程        指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设计            指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
燃气设计            指
                           司曾用名
彭州华润燃气、彭
                    指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州华润
华 润燃 气体 系公          华润燃气投资代华润燃气控股管理的、在中国境内的从事城市燃
                    指
司                         气相关业务的企业
新场气田            指     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空港燃气            指     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
重庆合众            指     重庆合众慧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双嘉            指     四川双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石化            指     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百江燃气            指     百江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有限            指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港华有限            指     港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燃气            指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            指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佛山燃气            指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            指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燃气            指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燃气            指     深圳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然气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卡智能            指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星智能            指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先锋电子            指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科技            指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百尊            指     深圳百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华油集团        指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集团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 石油 西南 分公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
司

石油管理局          指     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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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 石化 西南 分公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司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五年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全国重大
                           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
十二五、十三五      指
                           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十二五”、“十三五”规
                           划的政策周期分别为从 2011 年到 2015 年、从 2016 年到 2020 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国资委        指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发改委        指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局        指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投促委        指     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成都市经信委        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国土局        指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规划局        指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绕城区域            指     成都市四环路围成的区域
BP                  指     英国石油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保
荐人、保荐机构、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德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勤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金诚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同达律师
港币                指     香港法定货币

万港币              指     万元港币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

万美元              指     万元美元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 6 月末
报告期末            指     2019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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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供城镇民用、工商业企业等使用的气体燃料。燃气种类较多,按
燃气                指     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燃气、液态燃气、
                           生物质燃气等
                           是指通过生物化学作用,在不同的地质条件下生成、运移,并于
天然气              指     一定压力下储集在地质构造中的可燃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另
                           外还含有其他一些可燃和不可燃气体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缩写为 LNG)是气田开采出的
LNG                 指     天然气,经过脱水、脱酸性气体和重烃类,然后液化而成的低温
                           液体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 CNG)。是指以管输天然气
CNG                 指     为气源,经加气站净化、脱水、压缩升压至不大于 25.0Mpa 的天
                           然气
                           一种建立在用户端的能源供应方式,是相对于集中供能的分散式
分布式能源          指
                           功能方式
CNG 汽车            指     以 CNG 作为燃料的车辆
                           由输送和分配燃气到各类客户的不同压力级别的管道及其附属构
管网                指
                           筑物组成的系统
                           将管道燃气进行调压并分输计量的站场,是高压管道连接次高压
调压站              指
                           或中压管道之间的枢纽
                           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检测的站场,是
门站                指
                           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进气口
门站价格            指     管道天然气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
加气站              指     向 CNG 汽车或 LNG 汽车进行重装的场站
输差                指     天然气中间计量与交接计量之间流量的差值
基表                 指    用于计量气量的膜式燃气表或者流量计
膜式燃气表           指    利用柔性薄壁测量室测量气体流量的容积式燃气表
智能燃气表           指    在燃气基表上附加电子控制装置的膜式燃气或流量计
                           包括无线远传燃气表、有线远传燃气表和物联网远传燃气表,通
远传燃气表           指    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信号,具有数据处理与信息存储等功能的
                           一种智能燃气表
                           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通过有线方式远程传输信号,具有数
有线远传燃气表       指
                           据处理与信息存储等功能的智能燃气表
                           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通过无线射频通讯方式远程传输信号,
无线远传燃气表       指
                           具有数据处理与信息存储等功能的智能燃气表
物联网远传燃气             在计量基表的基础上加装智能装置,使之具有表具与主站服务器
                     指
表                         以物联网方式通讯的一种智能燃气表
PE                  指     聚乙烯
SCADA               指     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
GIS                 指     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Pa                  指     帕斯卡,压强单位,表示单位面积上受力大小,1 Pa = 1N/㎡
Mpa                 指     兆帕斯卡,压强单位,1 Mpa = 1,000,000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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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指     在 20 摄氏度 1 个标准大气压下的气体体积
m                   指     立方米
m                   指     平方米
  4
10 m                指     万立方米
  8
10 m                指     亿立方米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

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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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释义 ............................................................................................................................... 3
一、普通术语................................................................................................................ 3
二、专业术语................................................................................................................ 6
目 录 ............................................................................................................................. 8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股份锁定承诺...................................................................................................... 10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2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15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8
五、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9
六、关于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21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24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25
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0
十、公司 2019 年业绩预计........................................................................................ 3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发行人概况.......................................................................................................... 33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33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3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情况...................................................................................... 37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42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4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53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67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 6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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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9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01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10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0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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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所持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由发
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如本公司未将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罗龙、陈多闻、青倩、高敏、侯
刚、石华强、陈季、罗庆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所持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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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
理。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减持发行人股票
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如本人未将减持所得交发
行人,则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华润燃气投资

     公司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所持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港华燃气投资

     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所持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如下:

     “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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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及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当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如果最近一年末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导致净资产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该等方案获得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方案。


(二)终止实施条件

     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
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终止实施方案。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应当在符合股票交易及国资管理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按照稳定股价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增持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保证增持实施完毕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增持金额应符合下列限定条件 :

     (1)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自上一会计年度年初至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日累计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20%,如未获
得现金分红,则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且不低于 200 万元。

     (2)成都城投集团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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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如上述第(1)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除因被强制执行等情形必须转让公司股份或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实施条
件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
成都城投集团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当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稳定股价方案确定的回
购金额和回购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保证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
件。

     公司在制定稳定股价方案时,将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确定具体
回购金额,且符合下列限定条件:

     (1)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3)公司累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按照稳定股价方案确定的增持金额和增持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保证增持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增持金额应符合下列限定条件:

     (1)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自上一会计年度年初至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日累计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税后薪酬
(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董事,则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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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薪酬平均数为标准以其自有资金作为资金来源按照前述原则增持发行人股
票)总额的 20%。

     (2)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如上述第(1)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等情形必须转让公司股份或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实施条件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
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其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
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
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发行人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的相应承诺。


(四)稳定股价方案实施的顺位要求

     稳定股价方案的实施,以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为第一顺位,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为第二顺位,公司回购股份
为第三顺位。

     若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按承诺的最高金额增持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股价
稳定方案终止实施条件的,则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按承诺的最高金额增持后,公
司股价仍未达到股价稳定方案终止实施条件的,则由公司启动回购股票程序。


(五)不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投资者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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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投资者公开道歉;

     (2)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由公司暂扣并代管,
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

     (3)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
毕。

       3、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投资者公开道歉;

     (2)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或领取薪酬,由公司
暂扣并代管,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

     (3)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
毕;

     (4)不得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
名单。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或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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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1、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尚未上市,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
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按照发
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照
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承诺:“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招
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
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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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若
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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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不恰当使用本机构出具的文件,则本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发行人系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
成部分,本公司将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并保持控股地位。

     2、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本公司将继续秉承长期持有不轻易减持的原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及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
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并且确保减持后本公司仍能保持
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3、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

     4、本公司进行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减持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若计
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公司 5%以上股东华润燃气投资、港华燃气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股份减持。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及
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

     2、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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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

     3、本公司进行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减持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若计划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
披露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若成都城投集团、华润燃气投资、港华燃气投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
入的,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若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
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五、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
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

     公司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承诺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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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优化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工作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提高
运营效率等;强化费用管理,加大费用考核和管控力度。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
用。

     本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
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
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科学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保募投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并产生
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
资金的使用,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有效实施。本次募集
资金后,将缓解公司项目投资资金较为紧张的局面,未来公司将根据需求制定
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
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
配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
市后股东的回报。

     上述措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
填补股东回报;但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
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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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


(二)公司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
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于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为明确本公司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承诺的
履行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
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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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
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成都城投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
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
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3)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
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将不转让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并全部履行承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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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
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公司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
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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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顺
利完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
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
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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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政策”。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风险。有关风险因素的详细描述请见本招股
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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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然气定价体制所导致的上下游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
等业务。上游企业主要为中石油西南分公司、中石化西南分公司及华润燃气投
资(转供气),下游为各类城市天然气用户及相关企业。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上游天然气的门站环节价格分居民价格
和非居民价格,报告期内,居民价格为最高门站价格管理,非居民价格为基准
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
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非居民价格,公司天然气采购价均按上述原则与上游气
源单位协商确定。公司上游供气单位为中石油西南分公司、中石化西南分公司
及华润燃气投资(转供气),通常根据其各自天然气生产成本或采购成本、公司
居民及非居民客户构成情况以及气源单位内部定价标准确定,实际浮动空间较
小。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天然气平均单价分别为每立方米 1.37 元、1.39 元、
1.49 元和 1.58 元,价格总体趋势较稳定。

     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其中对于居民用
户,公司执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定价,销售价格无浮动空间;对于 CNG
用户,公司以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定价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不超过
20%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对于非居民用户,公司根据上游购气价格并
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调整文件制定。

     在非居民门站价格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 号),从 2018 年 6
月 10 日起,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以
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
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综上,公司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均受到较为严格
的管制,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能力受到较大的限制,特别是居民用户价格调整
需履行价格听证等程序。如果未来公司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因国家发改委调整
门站环节指导价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
销售价格,或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格提高幅度,或公司与工
业用户和商业用户谈判所得的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格的提高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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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减少,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此外,随着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机制改革的推进,未来影响天然气采购价格
的不确定性的因素较多且可能短期内无法准确预判,天然气采购价格的波动幅
度可能增大。采购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稳定性。


(二)天然气供不应求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不断增长。2018
年,中国的天然气产量为 1,615 亿立方米,消费量为 2,830 亿立方米。2008 年—
2018 年间,中国的天然气产量年均增长率为 8.30%,而消费量年均增长率高达
17.70%。产销量增幅的差距使得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升,2018 年中国
进口天然气量为 1,256.81 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达到 43.16%。对外依存度的增
加将加大国内天然气供应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国内外天然气供应趋紧,将可能
使得本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并可能影响本公司天然气供应稳定性,从而
对本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17 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规划(2017-2021)》,燃气行业高速增长期来临,预计到 2019 年清洁取暖率达
到 50%,到 2021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70%。自推行煤改气以来,本年供暖季部分
地区已出现天然气短缺的现象,若后续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及天然气支干线管
网建设无法及时满足供气要求,或需要调配部分冬季用气至缺气地区,也可能
对本公司气源供应造成不利影响。


(三)不能持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属于公用事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
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业务
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

     目前,公司已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1)以内、高新区范围内(高新区
特许经营权授予前已授予或确定其他公司特许经营权的区域除外)以及新都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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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大道以南、主干二以东、南一路以北和围城路所围成的区域取得为期 30 年的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公司在绕城地区以内、高新区范围内(高新区特许经营权
授予前已授予或确定其他公司特许经营权的区域除外)特许经营期限为 2004 年
10 月 20 日至 2034 年 10 月 20 日,新都区新都大道以南、主干二以东、南一路
以北以及围城路所围成的区域的特许经营期限自 2006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36 年
3 月 29 日止。除上述区域外,公司取得了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无
明确期限的独家经营区域。《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各方面都
有较高的要求,如果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原因,不能持续满足授权部门所规
定的相关要求,或者未能满足燃气经营许可证展期条件,存在许可证到期后不
能顺利续期的可能性,从而使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四)不能及时拓展业务区域的风险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目前经营模式普遍采用的是特许经营模式,城市燃气企
业主要通过拓展新的业务区域实现业务发展。由于城市燃气行业关系民生,且
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并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不可复制性,为提高资源利
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全保障最大化,通常各地在确定城市燃气投资及
运营方后均会授予其在该区域较长时间的特许经营权。目前我国城市燃气企业
对其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特定区域的经营处于一定程度上的垄断地位。对于已被
其他城市燃气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区域,本公司需采取并购入股的形式获取
当地经营权,否则将难以进入该等区域开展城市燃气业务。对于尚未普及使用
天然气的区域,本公司需要与其他城市燃气企业依法竞争以取得该区域的城市
燃气特许经营权。若本公司无法通过并购扩大特许经营范围或本公司在与其他
城市燃气公司的竞争中失利而无法取得新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则公司
将面临难以及时拓展业务区域的风险。


(五)部分房产及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产 120 处,
合计面积 75,547.28 平方米。新建房产 4 处,面积约为 7,725.78 平方米。除新建
房产外,公司目前未办证房产面积约为 3,852.53 平方米,占公司房产总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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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为 4.42%。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就公司房产土地瑕疵出具承诺:“对于成都燃气
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截至成都燃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发上市材料之日时仍未办
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本公司将督促、协调成都燃气继续加快办理权
属证书,若今后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或有任何第三人向成都燃气及其控制的
企业主张该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而导致成都燃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再能
使用相关房产和土地而导致的直接损失,或者需要承担的相关支出或罚款等(不
包含成都燃气办理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权属证书依法需要缴纳的税费或土地出让
金等),由本公司予以全额补偿,保证成都燃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因此遭受任何
经济损失。”

     对尚未办理完毕权属证书的房产及土地,虽然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产权
登记手续,但仍存在因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的风险。


(六)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98%、24.21%、
20.70%和 22.68%,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动影响。

     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明确了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政府主管部门
在调整上游门站价格的同时一般也会顺调下游销售价格,公司的采购销售价差保
持稳定,尚未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市场环
境、气源供应等方面的变化,未来影响天然气采购、销售价格的因素不确定性较
大,公司天然气采购销售价格的波动均可能增大且可能出现变动幅度不一致的情
况,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七)入户安装业务收入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安装收入之入户安装业务收入分别为 55,528.40 万元、
43,950.18 万元、58,428.70 万元和 17,843.08 万元。公司入户安装业务收入的增减
变动主要受在建的天然气入户安装户数影响,长期来看,受房地产开发速度减缓、
中心城区的土地供应量下降及成都市新开发项目向中心城区外延伸影响,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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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区域内的新建项目减少,公司入户安装业务收入很可能呈下降趋势。若公司未
 能拓展新的业务经营区域或公司经营区域内的新建项目继续减少,公司入户安装
 业务收入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9 月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信息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9.30                 2018.12.31
 资产总计                                                  563,887.90                518,697.79
 负债总计                                                  291,779.72                290,821.19
 股东权益合计                                              272,108.18                227,876.6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563,887.90                518,697.7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9年7-9月     2018年1-9月     2018年7-9月
营业收入                        356,983.92          101,959.85      320,530.03        93,334.41
营业利润                         50,733.46           15,565.29       48,175.96        11,215.54
利润总额                         52,072.12           16,057.04       49,245.81        11,605.63
净利润                           44,858.58           13,845.25       42,150.18         9,831.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382.45           12,481.76       39,551.37         8,672.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9,733.87           11,851.91       37,508.65         7,489.64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9年7-9月     2018年1-9月     2018年7-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78.48           29,615.22       50,842.15        13,099.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94.05          -10,978.67      -24,869.89        -5,817.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90.21             -415.83      -23,289.07       -10,4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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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9年7-9月    2018年1-9月    2018年7-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4.94              -12.10          -1.81           -0.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882.37              305.39         407.04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338.66             491.75        1,639.22         959.46
收入和支出
合计                             2,126.09             785.04        2,937.38        1,852.2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
                                  324.87              118.07         440.65          277.88
响数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
                                  152.63               37.10         454.01          391.56
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
                                 1,648.58             629.86        2,042.72        1,182.80
损益影响净额

       公司 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6,983.92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增长
 11.37%;公司 2019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1,382.45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增长 4.63%;公司 2019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39,733.87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增长 5.93%。


       十、公司 2019 年业绩预计
       基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1-9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所
 在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2019年预计营业收入459,017.36万元,同比增长3.64%;
 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126.71万元,同比3.2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2,680.63万元,同比增长5.62%。前述财务
 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2019 年发行人经营情况将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等业绩指标较 2018 年均将有所增长,不存在重大业绩下滑的情形。
 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
 常状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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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不做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8,889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
每股发行价格               10.45 元
市盈率                     22.9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2.97 元(按照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9 元(按照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83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92,890.0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0,596.61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2,293.44 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1,185.44 万元
发行费用(各项费用均为           审计、验资费用 352.54 万元
不含增值税费用)                 律师费用 128.3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1.7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155.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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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engdu Gas Group Corporation Ltd.
注册资本:      8 亿元
法定代表人:    罗龙
成立日期:      1986 年 4 月 11 日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 号
               城市燃气供应[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
               (CNG)加气站],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管道安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燃
经营范围:     气专用设备材料供应、流量计量表校验、燃气用具检测、城市气压力容器
               检测,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其他实业投资(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610041
电话:          028-87059930
传真:          028-8777632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dgas.com/
电子信箱:      cdgasbod@163.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成都燃气系由成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经成都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关于同意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造方案的批复》(成国
资批[2017]44 号)同意并经成燃有限董事会及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成燃有限
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母公司净资
产 1,545,844,240.88 元为基础,扣除由全体股东按比例分配的 235,000,000 元未分
配利润后剩余的 1,310,844,240.88 元人民币全部投入股份公司,其中 800,000,000
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其余部分 510,844,240.88 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成燃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 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德勤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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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17)第 00411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9 月 28 日,四川省商务厅签发《四
川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川商审批[2017]96 号),同意成燃有限以发起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同日,公司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川府字[2005]0007 号)。2017 年 9 月 29 日,成都市工商局核准成燃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成都燃气核发了《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201937211U)。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800.00                41.00
 2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28,800.00                36.00
 3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                13.00
 4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8,000.00               1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
股 8,889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按发行新股 8,889 万股计算):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占比         股数(万股)           占比
       一、原有股东
成都城投集团(SS)                  32,800             41.00%             32,800          36.90%
华润燃气投资                        28,800             36.00%             28,800          32.40%
港华燃气投资                        10,400             13.00%             10,400          11.70%
彭俊福等 1,334 名自然人                 8,000          10.00%              8,0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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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占比          股数(万股)           占比
       二、公众股东                     -                 -              8,889          10.00%
          总股本                   80,000        100.00%                88,889        100.00%
       注:SS 是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根据四川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
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0 号),成都城投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性质界定为国有股,成都城投集团被标识为国有股东。

       发行人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市投促委 2018 年 3 月 14 日核发
的“商外资川府字[2005]000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发行人股东华润燃气投资、港华燃气投资为外商投资性公司,视同外国投
资者,为外资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成都城投集团                               32,800                   41.00%
   2                华润燃气投资                               28,800                   36.00%
   3                港华燃气投资                               10,400                   13.00%
   4                   彭俊福                                 40.0383                       0.05%
   5                   雷新民                                 29.8076                  0.0373%
   6                    冯运                                  27.6845                  0.0346%
   7                    彭欣                                  24.8845                  0.0311%
   8                   贾旭东                                 22.3076                  0.0279%
   9                   刘世冲                                 22.3076                  0.0279%
  10                   陈绍永                                 22.3076                  0.0279%
  11                   李德全                                 22.3076                  0.0279%
  12                   周代郡                                 22.3076                  0.0279%
  13                    钱晋                                  22.3076                  0.0279%
  14                   何一红                                 22.3076                  0.0279%
  15                    李嘉                                  22.3076                  0.0279%
  16                   陈多闻                                 22.3076                  0.0279%
  17                    邢丽                                  22.3076                  0.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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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担任的职务
     1            彭俊福           40.0383           0.05%         退休员工
     2            雷新民           29.8076         0.0373%      千嘉科技总经理
     3             冯运            27.6845         0.0346%        调压巡查工
     4             彭欣            24.8845         0.0311%             无
     5            贾旭东           22.3076         0.0279%         公司顾问
     6            刘世冲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7            陈绍永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8            李德全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9            周代郡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10            钱晋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11           何一红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12            李嘉            22.3076         0.0279%         退休员工
     13           陈多闻           22.3076         0.0279%         公司董事
     14            邢丽            22.3076         0.0279%             无
    注:2004 年煤气总公司改制时邢丽任公司党委书记,后任职于成都城投集团,目前已
退休。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成都城投集团、华润燃气投资、港华燃气投资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俊福等 1,334 名自然人股东与成都城投集团、华润燃气投
资、港华燃气投资之间不存在在该等公司持有股权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等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发行人股东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事宜作
出承诺,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
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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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产品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等
业务。公司核心业务是在其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
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

     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成都市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
区域、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及新津县部分区域。本公司主要负责天
然气统一采购及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控股
子公司新创燃气、新繁燃气、大丰燃气、威达燃气、唐昌燃气、华新燃气主要负
责新都区、郫都区和新津县的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除天然气销售
及安装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燃气发展及孙公司彭州蜀元亦经营车用天然气充
装。

       2、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

     本公司产品主要为天然气,报告期内,天然气销售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
比分别为 75.96%、78.25%、76.01%和 82.66%;天然气安装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7.03%、13.53%、15.73%和 8.70%。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中国大部分天然气开采及主要干线管道输送由中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经
 营,目前公司主要气源采购自中石油西南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及华
 润燃气投资(转供气)。公司现阶段气源主要来自川内的龙王庙气藏、新场气
 田、元坝气田等,通过川渝管网和德成线进行输送。

       公司通常基于前一年用气情况及比例与气源单位签订年度合同,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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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一年。采购单价由合同双方根据政府部门价格指导文件协商确定,若在当年
 天然气门站价格发生变化,气源单位将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价格进行补充约
 定。

      公司燃气采购采用预付款模式,先款后气,之后按每月实际采购量进行结
 算。

      (2)生产模式

      公司天然气自气源单位交接门站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经过各城市门站的
 过滤、调压、计量及加臭后,部分高、中压调压站设置储气球罐,在用气低谷
 期,将一部分富裕气量直接或经过加压后输入储气球罐中储存,在用气高峰期
 时用于填补供气量的缺口。从各气站输出的天然气,经调压至 0.15~0.36MPa 后
 进入城市中压配分管网。居民用户通过中低压调压设施再次调压后以 2,500Pa
 的灶前压力供居民生活用气。对于非居民用户则根据用气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
 通过专用调压设施再次调压后向用气设备供气。

      (3)销售模式

      居民用户:统一采用抄表模式,采取“先用气→隔月抄表并结算气款”方
 式进行销售。

      非居民用户及 CNG 批发用户:提前签署供用气合同,采取先用气后付费的
 模式,结算周期分为旬结和月结两种方式。

      CNG 零售用户及 LNG 用户:公司通常在用户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价
 格进行结算,其中非公交车辆用户主要为现场结算,公交车辆用户现场加气后
 由其所属公司于次月统一结算。

        2、天然气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入户安装业务采购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劳务采购。原材料采购主要为
 管材、管件、调压设施、燃气表等设备。根据公司规定,公司通过招标程序每
 年选定合作供应商组成供应商库,并与其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公司供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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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向供应商库内公司询价后确定供应商,向其发送采购单。
 材料入库,并经验收合格后,公司向其付款。

      劳务采购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入户安装合同后,将工程劳务转包给具有相应
 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主要提供劳务,工程类主要材料由公司提
 供。施工过程中,公司负责监督和验收工作,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施工。工程完
 工后,公司按照具体工程量与工程公司进行结算,完成采购。

      为及时推进燃气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证项目质量,结合公司实际需求,
 公司引入了燃气工程合格供应商管理机制,择优选取 6-8 家的合格工程公司组
 成工程供应商库。按照公司制定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流程,合格
 供应商须在资质、综合实力、施工过程管理及优质服务等方面满足公司要求。
 公司每年或每两年定期开展合格工程供应商评审,评审通过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从上述维度实施综合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公司仅与入围的
 合格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

      (2)销售模式

      燃气入户安装由客户向公司统一提出入户安装申请,公司市场发展部审核
 客户资料,安排设计人员勘探现场。待符合安装条件并且受理资料齐全后,客
 户与公司签订燃气安装合同。待设计人员出具正式燃气管道设计图纸,客户按
 照成都市内安装收费标准预付工程费用,施工人员按照图纸进行管道施工,在
 工程验收合格后公司办理碰管、点火通气。

      3、燃气计量表销售及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燃气计量表产品的直接客户主要为城市燃气运营商,此外还包括少量
 的燃气基表生产商和经销商。最终用户为居民和工商业用户。

      (1)销售模式

      ①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公司燃气表具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直销模式包括自主销售
 和居间代理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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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客户主要为国内城市燃气运营商,经销客户包括深圳市深千嘉科技有
 限公司、重庆渝千嘉科技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模式如下:
      销售模式                                     具体内容
                           千嘉科技自主进行市场开拓和品牌宣传,将产品直接销往城市燃
            自主销售
                           气运营商等客户,并与客户直接签署销售合同。
直销模式                   千嘉科技与居间服务商签署合作协议,由居间服务商协助千嘉科
            居间代理       技开拓客户,千嘉科技直接与居间服务商开拓的客户签署销售合
                           同。千嘉科技以收到客户款项为基础向居间服务商支付服务费。
                           该模式下,千嘉科技采用买断式销售,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
      经销模式
                           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


      ②销售合作情况

      公司燃气表具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或者与客户商
 务谈判的形式取得订单。客户在进行招投标或者谈判前确定一定年限内所需要
 的产品种类、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并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客户根据实际
 需求情况向公司发送单笔订单,公司根据每批订单生产并发货。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基表、元器件、印制板、阀门等。

      表具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签署年度采购协
 议。公司根据实际生产中需要量,向年度采购供应商分批次发送订单。该种采
 购模式一方面可以通过约定年度采购商获取优惠采购价格,另一方面可降低库
 存,加快库存周转频次。公司根据需要会要求供应商进行一定比例的库存备库,
 以便满足客户的急单需求。

      (3)生产模式

      鉴于公司表具销售的下游客户多为全国性或地区性城市燃气运营企业,因
 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等不同,各地城市燃气运营企业对于远传燃
 气表具在产品规格、技术参数等方面有个性化要求。公司一般根据实时订单情
 况确定生产计划,在多数情况下采用以销定产,该等模式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
 波动风险并控制原材料库存,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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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当前我国燃气行业整体呈现出区域特征显著和全国范围竞争逐步激烈的态
 势。

      一方面,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由于其上游产业链较高的准
 入门槛以及产业的民生特性,在成立之初多是由政府出资控制的地方燃气投资
 集团出资并独家运营,由于燃气输送管网设备在特定区域内占据了天然的自然
 垄断,城镇燃气显现出了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另一方面,在 200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中,解禁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允许外
 商进行投资,这一政策大大加快了外商进入我国一二线城市天然气市场的步伐。
 2002 年 12 月,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进
 一步放开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招标的范围,市政国企、外资、民资将在同一平
 台公开招标,由政府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授予特许经
 营权限。到目前,我国城市燃气市场大约有 3,300 个特许经营权(含县、区和
 主要工业区),其中活跃着除大型央企、国企之外的外资(港资)燃气企业以
 及民营燃气企业。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我国目前主要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当地国企投
 资背景,在本地区域具有先发优势的地方燃气企业,例如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另一类是目前跨区域经营的燃气运
 营商,如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控股有限
 公司等。同时,由于近年来政策的放开,民营城市燃气企业也崭露头角,例如
 新奥能源、新疆浩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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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在成都市城市燃气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的城市天然气供应业务在成都绕城区域内拥有特许经营
 权,在此范围内,不存在直接竞争对手。

      公司在绕城区域外开展的天然气供应业务主要由其子公司新创燃气、大丰
 燃气、新繁燃气、威达燃气及唐昌燃气经营,其经营片区已由各地经信局以授
 予特许经营权或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独家经营区域,与区域内其余竞争对手
 不存在同片区竞争的情况。

      2、公司在成都燃气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已在成都绕城内区域及部分郊县取得了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
 经营区域约为 900 平方公里,发行人拥有的成都市内特许经营权占全市面积比
 例的 50%,均为成都市内核心居住区域。经营区域规划人口超过 1,650 万人,
 2018 年全年供气量达 159,678.18 万立方米。

      鉴于天然气行业存在区域特点及垄断性,公司在成都市内经营具有相对优
 势。目前成都市内除本公司以外经营区域划分较分散,存在运营公司多但市场
 份额小的特点。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的城市天然气用气人口数量、天然气销
 售量、销售金额、入户安装数量及入户安装金额均超过成都市内其余同行业企
 业水平。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1、房产权证办理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产 120
 处,合计面积 75,547.28 平方米。发行人存在 11 处房产暂未取得权属证书,除
 3 处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外,其余房产权证办理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办
 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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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新建房产外,公司目前未办证房产面积约为 3,852.53 平方米,占公司房
 产总面积的比例为 4.42%。

      2、土地权证办理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已取得 116 宗土地使用权证。
 除 6 处随同未办理权证房产一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土地外,不存在其他尚
 未取得权属证书土地。


(二)商标及专利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境内注册商标 12 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境内专利权共 150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
等业务,核心业务是在其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
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

     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经营区域主要为四川省成都市。公司燃气表具销
售业务及软件设计开发的经营区域为全国。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
相似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公共
设施的建设、投融资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其他基
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国有投资型集团公司,
成都城投集团本身不经营具体业务。成都城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亦不具备城镇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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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经营资质、未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业务,也未从事燃气表具销售业务。

     成都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前通过成都
城投集团持有本公司 41%的股权。成都市国资委主要职责为根据成都市政府授
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与成都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其
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1)业务构成

     ①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
售等,核心业务是在其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务,
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

     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经营区域主要为四川省成都市。公司燃气表具销售
业务及软件设计开发的经营区域为全国。

     ②华润燃气主营业务

     华润燃气投资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36%的股份。
华润燃气投资是香港上市公司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193.HK)
的三级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控股主要在中国内地多个城市经营城市燃气业务。
华润燃气体系公司指华润燃气投资代华润燃气控股管理的、在中国境内从事城市
燃气相关业务的企业。

     华润燃气控股的主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运营相关的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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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以及加气站业务和燃气器具销售业务。加气站业务主要是指运营CNG、LNG
加气站。燃气器具销售业务主要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用具销售。

     ③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竞争情况

     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包括管道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安装业务。

     公司目前在四川省成都市从事城市燃气运营服务,包括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
安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的未来业务重心仍然立足于成都市。华润燃气控
股在全国直接或间接控制多家城市燃气运营企业,但该等城市燃气运营公司的业
务区域与发行人目前的业务区域均不重合。城市燃气运营具有典型的区域性和排
他性特征,城市燃气行业在管理体制上由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特许经营授权或独家
经营区域,不同区域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间不构成业务竞争关系。因此,公司城
市燃气运营业务与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不存在业务竞争
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④公司加气站业务与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不构成业
务竞争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A、发行人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经营加气站业务情况

     目前,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范围内经营的加气站包括位于成都市主城区金牛
区九里堤的CNG和LNG加气站,位于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的九眼桥CNG加气站
以及位于成都市下属县级市彭州的LNG加气站。

     华润燃气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加气站业务。除公司股东华
润燃气投资控制的彭州华润在彭州经营城市燃气及CNG加气站业务外,华润燃
气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在四川省成都市从事加气站业务。

     对于成都市主城区的九里堤CNG、LNG加气站和九眼桥CNG加气站,华润
燃气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在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500多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从事
加气站业务。加气站业务具有区域性较强的特点,客户必须亲自到加气站购买商
品,加气站经营区域和业务覆盖范围具有局限性,最多服务方圆20公里内的客户,
相距较远的加气站服务的客户完全不同,客户的需求无法相互替代。因经营区域
不同,客户群体不同和客户需求的不可替代,公司的前述加气站业务与华润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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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构成业务竞争。

       B、公司和彭州华润在成都彭州市经营加气站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彭州蜀元和公司股东控制的彭州华润在成都彭州市经营业
  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成都彭州蜀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核心业务     LNG 加气站                               城市燃气供应、CNG 加气站
                                                      五里加气站(地址为彭州市致和镇清
加气站地址   彭州市丹景山镇东前社区                   洋村)、南部新区清洋加气站(地址
                                                      为彭州市致和镇五里村)
                                                      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通过加压装
主要原材料   液化天然气
                                                      置压缩生成压缩天然气(CNG)
             中石油下属 LNG 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
主要供应商                                            中石化下属公司
             公司等
客户群体及   具有 LNG 储罐的油罐车、运输水泥、煤炭    具有 CNG 储罐的小型汽车、出租车和
市场定位     等重载、长途车辆                         公交车
             成都市金胜利物流有限公司、成都迅马物
主要客户     流有限公司、成都市荣泰贸易有限责任公     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零散客户
             司等
             1、LNG 汽车储罐储存的天然气能量密度      1、CNG 汽车因为能量密度低,续行
             高,为同体积 CNG 气瓶的 2.5 倍,相应的   里程一般在 250 公里以内,只能用于
             续行里程长,一般可长达 600 公里以上,    中短途运输,特别适合城市公共汽车、
             特别适合代替柴油重卡车及长途柴油客       出租车以及小型汽车;
技术特点     车;                                     2、汽车燃料系统是以压缩天然气为燃
             2、汽车燃料系统是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    料的车辆;
             车辆;                                   3、CNG 需要储存在工作压力为 20Mpa
             3、LNG 需要在真空绝热的低温容器内,为    的高压钢质气瓶或钢内胆环向缠绕气
             低温低压储存                             瓶,为高压储存

       公司控股孙公司彭州蜀元与公司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控制的彭州华润经
  营的天然气形态不同、天然气储存状态不同,原材料和供应商不同,客户群体和
  主要客户不同,技术特点不同,适用的汽车燃料系统均不相同,因此公司和彭州
  华润不构成业务竞争关系。

       综上,公司加气站业务与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不存在
  业务竞争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⑤公司表具销售业务与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不构成
  业务竞争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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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中包含燃气计量表销售及安装、软件设计开发服务。华润燃气
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燃气计量表、软件设计开发服务,华润燃气燃气器具销
售业务主要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用具销售。

     因此,公司燃气计量表业务与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不
存在业务竞争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2)未来发展规划

     ①公司发展规划

     发行人未来仍将专注于成都及其周边区域,依照“外延式拓展,内涵式增
长”并举的总体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进燃气板块综合改革。在巩固现有客户群
基础上,不断拓展成都周边市场,扩大终端用户数量。计划通过加强对燃气产业
的战略研究,全面掌握燃气产业的发展态势、前沿趋势,确保成都市未来实现天
然气供应能力的稳步增长。

     ②华润燃气发展规划

     华润燃气控股的发展规划是秉承专业、高效、亲切的服务宗旨,供应安全清
洁燃气,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们生活品质,致力于成为综合实力“中国第
一、世界一流”的燃气企业。

     发行人未来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专注并集中于成都及其周边区域市场的发
展战略,与华润燃气控股未来发展规划并不重合。

     (3)客户与供应商

     ①发行人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
西南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及华润燃气投资;主要
客户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成都鲁能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
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公交压缩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成都市
及其周边地区的客户。

     ②华润燃气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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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华润燃气控股的主要供应商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报告期内,华润燃气控股的主要客户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西区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等位于我国东部、南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工业客户。

     ③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对比

     就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而言,发行人与华润燃气控股存在一定重合,这主
要系由我国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和中游输配环节高度集中于中石油、中石化及中
海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所致,但此种重合系天然气勘探开发、输配环节的自然垄
断特点所致,属于行业内的普遍现状,并非基于发行人与华润燃气控股及其下属
企业的任何特殊安排或关系。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及行业惯例,通过与天然气供应
商协商、或市场化线上交易方式确定天然气采购价格。

     就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而言,相较于华润燃气控股的主要客户主要集中于东
部、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集中在成都市及其周边地区,两者不
存在重合。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燃气体系公司在客户
和供应商方面,不存在竞争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及采购业务情况,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天然气                        3,896.47         5,653.69       5,574.84       3,578.92
销售燃气计量表具                  8,631.75        10,777.53       7,842.40       4,091.07
提供天然气安装服务                 263.06          5,072.22        969.27        1,027.82
提供燃气行业管理软件设
                                   231.07            603.83        742.26        1,019.31
计开发服务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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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566.79                1,074.28               321.73             150.39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天然气                                    -                843.16          10,935.54          14,104.07
采购工程施工服务                    6,606.42              28,083.90            17,085.30          15,123.36
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473.09                1,301.70               963.94           1,519.35
代收气费服务费                       126.23                    238.92             265.70             298.45
采购咨询服务                        1,054.70               1,475.03               429.89                     -


     (2)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房屋出租
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134.35          269.65           269.65           269.65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86.48          173.56           173.56           173.56
2、房屋承租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55          2.55
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                                       -            2.14                -                -
3、燃气管网出租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5.00           90.00                90.00        90.00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0.00           80.00                80.00        80.00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75               9.50              9.50         9.50


     (3)代垫社保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代垫社保和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             490.17          937.90            938.72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9.69                 51.24           50.92             41.66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3.65                 26.88           24.05             19.96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8.07                 67.42           60.61             56.32
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17.97                 35.06           31.56             26.03
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85              13.08           11.81             10.06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7.24              16.41           30.49             33.27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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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2.25           18.77          22.87
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4.03           16.82          23.95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03           16.82          10.18
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4.03           36.95          37.47
兴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02           13.44          12.49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4.03           36.95          40.29
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02           13.44          12.59
开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         12.49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02            7.75          12.49
资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3.77            6.76           0.94
湟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          8.34
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02            9.11              -
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                     -        15.71           36.02          41.22
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8.94          12.49
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                     31.21        25.83                -             -
              合计                      144.67       842.00         1,369.11      1,373.8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金归集

     ①华润燃气资金池

     2011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闲置资金利用
方案操作细则》,公司于2011年加入华润燃气投资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
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组建的资金池(简称“华润燃气资金池”)。

     公司已于2017年9月底退出华润燃气资金池。

     报告期内的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部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
行、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存款账户参与华润燃气投资资金归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期初余额                  18,897.48                  42,446.55
                           资金池转出               303,837.35                  463,618.41
华润燃气投资(中
                           资金池转入               322,734.83                  487,167.48
国)有限公司
                            期末余额                            -                18,897.48
                              利息                         210.31                  321.85

     ②归集参股企业联发公司资金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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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联发公司参与公司资金归集。根据协议约定,2017 年 5 月,联发
公司将 3,000 万元的资金拨付至公司指定账户。2018 年 7 月,联发公司将 2,000
万元的资金拨付至公司指定账户。2019 年 4 月,联发公司决议向公司分红 980.00
万元,公司抵减联发公司归集资金 98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有 4,020.00 万
元。

       ③发行人参与华润资金池的同时又归集参股公司资金,未影响发行人的财务
独立

       公司自有资金、存放华润燃气资金池资金及归集联发公司资金均独立在银行
开立账户进行存放,不存在与股东方、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现象。公司在
华润燃气资金池账户的存款限额内,拥有被归集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能按照
资金池运行规则任意调配和使用归集资金,资金使用上未受到限制。

       公司加入华润燃气资金池、归集联发公司资金,已分别履行董事会、总经理
办公会等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建立、健全了适应的内部制度及控制
流程,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资金管理活动及公司资金池业务,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2)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将闲置的资产转让给关联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         -             -          -            0.58
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         -             -          -            0.51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转让         -             -          -            1.94
合计                           —           -             -          -            3.03

       (3)购买成都液化天然气股权

       2016 年 8 月 9 日,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与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所
持有的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 16,351.64
万元。

       (4)购买信息管理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华润燃气投资控制的深圳百尊购买信息管理系统。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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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百尊对城市燃气企业运营、内部管理和燃气企业信息化有着丰富的管理
经验,其系统已经相对成熟,为提高公司自身管理水平,公司向其购买信息管理
系统。

     公司于 2015 年向深圳百尊预付 600.00 万元。根据公司与深圳百尊签订的《应
用软件租赁合同》,待全部功能上线后,根据软件功能数、用户数和服务工作量
再进行结算,届时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
则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涉及
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作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同时,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技术、财务等业务管理体系,独立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目前业务和经营所需的
土地、房屋与燃气供应、销售等业务相关的设备、管网等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发行
人独立享有,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的影响造成
不利影响。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 月至 9 月关联交易的
议案》,对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 月至 9 月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了确认。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关
联交易确认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17 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
确认和 2018 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全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18 年关联交易情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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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了确认、并对 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
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
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
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能平等地保
护公司各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1)公司董事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
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
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选聘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职期限
号
                           成都城投
1     罗龙      董事长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集团
                           成都城投
2    陈多闻       董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集团
                           成都城投
3    郭兴瑞       董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集团
                           华润燃气
4     朱平     副董事长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投资
                           华润燃气
5    车德臣       董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投资
                           港华燃气
6     徐林        董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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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职期限
号
               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   第三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
7     青倩                                                        2017.9.26-2020.9.25
                 董事        大会           会审议通过
                           员工持股
8     高敏        董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股权代表
                           成都城投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9    陈秋雄    独立董事                                           2017.11.24-2020.9.25
                             集团              会选聘
                           成都城投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10   黄中宇    独立董事                                           2017.11.24-2020.9.25
                             集团              会选聘
                           成都城投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11    严洪     独立董事                                           2017.11.24-2020.9.25
                             集团              会选聘
                           华润燃气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12   薛乐群    独立董事                                           2017.11.24-2020.9.25
                             投资              会选聘
                           华润燃气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13   刘兆军    独立董事                                           2017.11.24-2020.9.25
                             投资              会选聘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罗龙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罗龙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成都市投
资公司业务部副主任、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罗龙先生自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
董事长。

     2、陈多闻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
程师,研究生学历。陈多闻先生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工程公司技术、成都市煤
气总公司用户发展处管理、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网所副所长、成都市煤气总公司
管线管理所副所长、成都市煤气总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经理、成都市煤气总公司副
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四川省中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多闻先生自2017年9月
起,担任公司董事。

     3、郭兴瑞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郭兴瑞先生现任成都开元城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
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机关副主任科员、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公司投资部经理、成都城投集团办公室主管、成都城投集团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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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发展部副主任、投资经营考核部主任。郭兴瑞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
董事;自2018年8月起,担任成都开元城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4、朱平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朱平先生现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历任华润燃气(石化)首席投资代表、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总
经理、行政总监、华润燃气成都大区执行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先生自2014年2月起,担任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16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5、车德臣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
程师,大学本科学历。车德臣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
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管线所技术员、副所长、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输配
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富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南京)市
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车德臣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3年3
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6、徐林先生,1964年5月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
济师,大学本科学历。徐林先生现任港华燃气(深圳本部)高级副总裁,历任南
京煤气公司基建办、煤气厂建设办公室技术员、工程师、组织科、综合计划科科
员、南京煤气总公司团委书记、亚威管道液化气公司副总经理、煤气总公司市场
发展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南京煤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港华燃气副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徐林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6年1月起,
担任港华燃气(深圳本部)高级副总裁。

     7、青倩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
师,硕士研究生学历。青倩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历任
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网所技术员、成都市煤气总公司规划设计院技术员、成都市
煤气总公司计划处经营管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计
划投资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青倩女士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3
年8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2014年12月起,兼任公司工会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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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高敏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
大学本科学历。高敏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历任成都
市煤气总公司供气管理所会计、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
部副经理。高敏女士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1年4月起,担任公司
审计部经理、自2012年6月起,兼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9、陈秋雄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1月-1995年10月,历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
司技术科助理工程师、设计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拓展部部长、工程技术部
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1995年11月-2017年12月,任深圳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陈秋雄先生自2017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0、黄中宇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1989年9月-2000年5月,历任大邑县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2000
年5月辞去公职;2000年10月-2002年5月,担任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
年5月-2009年8月,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2009年9月至今,担
任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黄中宇先生自2017年11月起,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11、严洪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
专业博士学位。历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副行长、成都分行计财
部总经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南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农业事业部副
总裁,现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区域事业部总裁。严洪先生自2017年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2、薛乐群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
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南京大学副总
务长兼基建处处长、副总务长兼行政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处长、南京市建工
局副局长、高淳县县长、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南京市城建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董事长、江苏省建设集团董事长、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建设工程海外承包商协会会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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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大学企业管理和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等职务。薛乐群先生自
2017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3、刘兆军先生,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1979年7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中国石油大学炼制系政治辅导员、中国石
油大学胜华炼油厂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校机关党委书记、
中国石油大学山东石大科技集团党委书记。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山东东
营科技职业学院党建联络员、教育督导专员。刘兆军先生自2017年11月起,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余监
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选聘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职期限
号
               监事会主    港华燃气
1    霍志昌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席          投资
                           成都城投
2     何亮        监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集团
                           华润燃气
3    黎小双       监事                 成都燃气创立大会选聘      2017.9.26-2020.9.25
                             投资
                           职工代表   第三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
4     侯刚     职工监事                                          2017.9.26-2020.9.25
                             大会           会审议通过
                           职工代表   第三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
5    石华强    职工监事                                          2017.9.26-2020.9.25
                             大会           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霍志昌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英国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及澳大利亚商业学士学历。霍志昌先生现任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历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霍志昌先生自2017
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07年3月起,担任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级副
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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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何亮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
师,博士研究生学历。何亮先生现任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成都城投集团财务部副主任,历任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计划财务处助理会计
师、财务处会计师、成都市武侯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市干道建
设指挥部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成都城投集团财务部副主任。何亮先生自2017年9
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4年6月起,担任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计划财务处
副处长、成都城投集团财务部副主任。

     3、黎小双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黎小双先生现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历
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师、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部经理、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
理。黎小双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华润燃
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

     4、侯刚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
大学专科学历。侯刚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历任煤
气总公司表具所计量工作及维修、煤气总公司管网管理所电子表的校验及维修、
生产调度室、抢险队副队长、生产副所长、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
司副经理、管网分公司经理、供气分公司经理。侯刚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
公司监事;自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5、石华强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
程师,大学专科学历。石华强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气分公司经
理,历任成都市煤气公司管线所生产科输配管理员、技术科工程管理员、管线队
副队长、生产科副科长、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生产科科长、生
产部输配工艺主管、生产部副经理、管网分公司副经理、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副经理。石华强先生自
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供气分公司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目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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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期限
    1          车德臣                总经理                   2017.9.26-2020.9.25
    2          王礼全               副总经理                 2017.12.11-2020.9.25
    3            冯玲               副总经理                  2017.9.26-2020.9.25
    4            陈季               副总经理                  2017.9.26-2020.9.25
    5            罗庆               副总经理                  2017.9.26-2020.9.25
    6            潘强               副总经理                 2017.10.17-2020.9.25
    7            万云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7.9.26-2020.9.25
    8            青倩               工会主席                 2014.12.17-2018.12.16
    9          熊莉娜              董事会秘书                 2017.9.26-2020.9.25
    注:根据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党
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签署之日,董事长罗龙兼任党委书记,总经理车德臣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青倩兼任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罗龙、车德臣、青倩的简历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基本情况”之“1、公司董事简介”。

     2、王礼全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
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王礼全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
任中石油川中油气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四川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华润
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津燃华润燃气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礼全先生自2017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冯玲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大学本科学历。冯玲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包
装进出口湖北公司财务副经理、武汉日电光通信有限公司财务主任、武汉HAVIT
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电光伏南京有限公司CFO助理、华润燃气(总部、潜江华
润、武钢华润、武汉化工新城华润)成员公司财务总监 (其中武钢华润为副总
经理兼财务副总监)。冯玲女士自2016年6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7年9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陈季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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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历。陈季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成都市
煤气总公司管网所技术员、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生产调度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线所副所长、代理所长、所长、高级工程师、分公
司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陈季先生自
2009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罗庆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学历。罗庆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成都市
煤气总公司工程分公司技术员、副科长、副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
程分公司副经理、生产部副经理、安全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昆明华润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经理、成都城市燃
气客户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庆先生自2014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6、潘强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大
学本科学历。潘强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西南油气
田川西北矿区机修厂技术员、成都永存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新津地源天然
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新津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潘
强先生自2017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万云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万云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总工程师,历任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设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研所
所长助理(正科级)、科研所副所长(副处级)、科研所副所长兼惠州设计处副
处长(副处级)、惠州办事处处长兼党支部书记(正处级)、惠州办事处副主任、
惠州办事处主任、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设计五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西
安设计处处长、设计五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设计研究五所所长兼综合第二党支
部书记、设计研究五所所长、设计研究五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第五设计研究院
院长兼党支部书记。万云先生自2011年7月起,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于2015年11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总工程师。

     8、熊莉娜女士,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熊莉娜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蒲江县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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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政府办公室科员、蒲江县委办公室干事、蒲江县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成
都市武侯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综合部副部长、综合部部长、成都城
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熊莉娜女士自2016年9月起,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
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及亲属关系     持股发行人股份数(股)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罗龙                 董事长                       74,000                0.0093%
     陈多闻                  董事                       223,076                0.0279%
       青倩          董事、工会主席                      55,769                0.0070%
       高敏                  董事                        55,769                0.0070%
       高琦                高敏的大姐                    55,769                0.0070%
       高蓉                高敏的二姐                    55,769                0.0070%
     王跃敏            高敏的大姐夫                      55,769                0.0070%
       侯刚                  监事                       111,538                0.0139%
       石静                侯刚的妻子                    55,769                0.0070%
     石华强                  监事                        55,769                0.0070%
       王舫            石华强的妻子                      83,653                0.0105%
       王沛            石华强的妻姐                      83,654                0.0105%
       陈季                 副总经理                    222,307                0.0278%
       罗庆                 副总经理                     31,538                0.0039%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不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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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年薪、奖金
及津贴等)的情况如下:

                                                   2018 年度领取薪酬       是否在公司专职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万元)               领薪
   1        罗龙           董事长、党委书记                     134.00          是
   2       陈多闻                董事                                  -         -
   3       郭兴瑞                董事                                  -         -
   4        朱平              副董事长                                 -         -
                       董事、党委副书记、
   5       车德臣                                               134.00          是
                             总经理
   6        徐林                 董事                                  -         -
                     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
   7        青倩                                                 72.00          是
                         书记、工会主席
   8        高敏                 董事                            31.00          是
   9       陈秋雄             独立董事                            6.00          否
   10      黄中宇             独立董事                            6.00          否
   11       严洪              独立董事                            6.00          否
   12      薛乐群             独立董事                            6.00          否
   13      刘兆军             独立董事                            6.00          否
   14      霍志昌            监事会主席                                -         -
   15       何亮                 监事                                  -         -
   16      黎小双                监事                                  -         -
   17       侯刚                 监事                            42.00          是
   18      石华强                监事                            33.00          是
   19      王礼全             副总经理                           79.00           -
   20       冯玲              副总经理                           76.00          是
   21       陈季              副总经理                           78.00          是
   22       罗庆              副总经理                           71.00          是
   23       潘强              副总经理                           68.00          是
   24       万云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2.00          是
   25      熊莉娜            董事会秘书                          60.00          是
    注:董事陈多闻、郭兴瑞、朱平、徐林及监事霍志昌、何亮、黎小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除上述薪酬外,发行人未向上述人员提供额外的其他待遇或安排退休金计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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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在发行人(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或任职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                                                             任职单位与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担任职务                                                             发行人关系
 罗龙      董事长            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发行人参股公司
                       成都开元城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郭兴瑞      董事                                                董事长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公司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裁
                                                                              资的母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衡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秦皇岛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平       董事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资或其母公司控制
                             渠县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或投资的公司
                               湟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西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西宁甘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开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大竹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长、总
                              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经理
                               资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西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济宁曲阜新区富弘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总经           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车德臣
             理                什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资或其母公司控制


                                             6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行人                                                                任职单位与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担任职务                                                                发行人关系
                              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的公司
                             云南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清镇经开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成都东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资或其母公司合营
                            重庆华润凯源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或联营的公司
                              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股东方
                              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陆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兴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眉山市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简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岳池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大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平昌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方港华燃气投
徐林      董事
                            绵阳河清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资控制或投资的公
                              绵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司
                            绵竹玉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乐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新津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威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成都新都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董事、工会            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青倩
         主席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资控制的公司
                      四川省燃气协会精神文明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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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行人                                                               任职单位与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担任职务                                                               发行人关系
 高敏      董事        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公司参股公司
                                                               副主任、合
                                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                                    无
黄中宇   独立董事                                                  伙人
                                四川凉山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无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区域总裁              无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严洪    独立董事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客座教授              无
                       成都龙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副会长              无
                         江苏省建设工程海外承包商协会            会长                 无
薛乐群   独立董事
                                                               研究生兼职
                                     南京大学                                         无
                                                                 导师
                                                                              股东方港华燃气投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资的母公司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股东方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董事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董事
                       港华移动支付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齐齐哈尔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淄博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监事会主              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霍志昌
           席                  绵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股东方港华燃气投
                             绵阳河清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资或其母公司控制
                             绵竹玉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或投资的公司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监事
                       华衍环境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港华支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
                         港华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
                               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                监事
                         沈阳智慧能源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港华储气(金坛)有限公司              董事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

                                                6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行人                                                                任职单位与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担任职务                                                                发行人关系
                                                               财务部副主
                                   成都城投集团                                   控股股东
                                                                   任
                       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
 何亮      监事                                                    监事
                                   限公司                                           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
                        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司
                                                               助理总裁兼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     资的母公司控制的
                                                                   理               公司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监事             股东方
                               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
                         华润电力(福建)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润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黎小双     监事              上海华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南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资或其母公司控制
                                                                                或投资的公司
                             北京百尊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董事长、总
                              深圳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经理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侯刚      监事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无
                       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
 冯玲    副总经理              什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
                                                                              华润燃气投资或其
                              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母公司控制或投资
                             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           的公司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重庆华润凯源燃气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参股公司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陈季    副总经理
                                                                              股东方华润燃气投
                             成都东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资参股公司
                                  成都市燃气协会                   会长             无
                               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参股公司
 罗庆    副总经理            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参股公司


                                              6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行人                                                                    任职单位与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担任职务                                                                    发行人关系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发行人参股公司
             副总经理、
   万云                       重庆合众慧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千嘉科技参股公司
             总工程师
                                     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本公司以外其他单位
       任职。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城投集团。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成都城
       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1%的股份。

            成都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 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近三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5,523,990.15    858,038,680.14       813,693,267.69      693,848,813.22
应收票据                             150,000.00                     -       1,929,201.74                   -
应收账款                          265,882,118.11    195,732,308.07       223,518,621.54      212,058,386.18
预付款项                          196,800,837.49    197,448,741.58       219,019,956.39      186,328,267.76
其他应收款                         31,897,478.02     31,232,981.67        21,559,045.86      228,271,610.84
存货                              351,334,680.74    306,671,310.67       263,884,276.15      191,389,466.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727,859.01           763,686.59         747,884.67          731,627.54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2,201,668.17     55,273,002.99        67,227,078.80       59,023,822.97
流动资产合计                 1,754,518,631.69      1,645,160,711.71     1,611,579,332.84    1,571,651,994.9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95,776.62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295,776.62        20,295,776.62       20,295,776.62
长期应收款                          3,318,988.71         3,769,361.99       5,622,889.47        4,952,193.33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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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长期股权投资                      246,867,948.62    235,419,037.46       174,492,633.00     147,636,740.05
投资性房地产                       37,843,762.99     39,380,634.66        31,603,295.94      32,929,406.89
固定资产                     2,283,813,401.63      2,259,442,393.79     1,612,398,658.78   1,130,840,987.79
在建工程                          703,874,450.33    653,645,481.25       835,617,629.66     960,583,992.87
无形资产                          278,486,092.10    284,948,143.29       229,140,119.96     229,356,601.97
商誉                               13,332,948.49                    -                  -                  -
长期待摊费用                       15,371,450.85     16,234,292.75        14,106,417.91      13,434,289.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54,461.32     13,345,159.52        14,494,677.11      18,774,222.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091,527.33     15,336,924.12        24,960,710.62      12,437,60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32,250,808.99      3,541,817,205.45     2,962,732,809.07   2,571,241,815.15
        资产总计             5,386,769,440.68      5,186,977,917.16     4,574,312,141.91   4,142,893,810.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17,264,680.64     51,324,561.65       171,939,953.80      18,752,661.86
应付账款                     1,128,812,217.67      1,157,653,651.14      666,337,925.01     475,958,182.57
预收款项                          861,625,768.60    750,814,886.52       862,491,017.44     691,942,189.32
应付职工薪酬                      143,117,868.60    184,377,506.23        52,790,017.90      55,172,467.09
应交税费                           17,431,773.26     22,034,084.75        26,610,391.95      25,397,452.42
其他应付款                        251,454,924.41    353,419,008.93       516,595,369.90     447,682,550.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334,161.02         2,543,983.86       2,529,395.49       2,368,761.39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53,041,394.20      2,552,167,683.08     2,299,294,071.49   1,717,274,264.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7,446,274.15    239,566,509.91       242,016,961.96     245,555,834.11
长期应付款                           397,160.00           397,160.00         397,160.00      26,647,049.23
递延收益                          111,269,229.43    114,583,860.41       103,958,782.20      77,322,164.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96,681.65         1,496,681.6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0,609,345.23    356,044,211.97       346,372,904.16     349,525,048.19
        负债合计             2,803,650,739.43      2,908,211,895.05     2,645,666,975.65   2,066,799,313.03
股东权益:
股本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10,844,240.88    510,844,240.88       510,844,240.88        3,793,789.55
专项储备                            7,610,283.19         4,927,187.28       2,896,776.40       2,011,302.50
盈余公积                           89,059,611.61     89,059,611.61        38,162,131.45     524,310,168.88
未分配利润                        964,450,142.44    675,443,258.83       398,948,091.79     591,301,605.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2,371,964,278.12      2,080,274,298.60     1,750,851,240.52   1,921,416,866.6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11,154,423.13    198,491,723.51       177,793,925.74     154,677,630.45
   股东权益合计              2,583,118,701.25      2,278,766,022.11     1,928,645,166.26   2,076,094,497.0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386,769,440.68      5,186,977,917.16     4,574,312,141.91   4,142,893,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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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50,240,684.41     4,428,794,808.40     3,862,206,474.23   3,609,975,299.77
    减:营业成本           1,969,344,855.56     3,491,928,137.42     2,914,947,351.45   2,693,345,301.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9,845,694.33      22,042,497.40        37,855,361.84      33,607,341.69
    销售费用                  154,020,735.14     275,001,012.66       269,497,635.40     225,584,635.10
    管理费用                   82,557,939.60     161,833,674.20       137,947,670.86     145,967,027.26
    研发费用                   14,457,363.07      24,635,653.97        24,266,648.95      17,192,714.78
    财务费用                   -3,939,683.37      -10,340,444.63        -6,332,777.88      -3,124,939.90
    其中:利息费用               856,995.29            819,307.23         368,230.05        3,653,091.76
            利息收入            4,919,469.39      11,923,105.81          7,797,008.21       7,437,263.96
    加:其他收益               14,010,335.67      29,545,695.67        38,202,437.46                   -
    投资收益                   17,073,845.76      45,839,354.14        48,484,447.67      31,014,190.02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073,845.76      43,339,354.14        45,234,447.67      28,264,190.02
(损失)
    信用减值利得(损
                               -1,862,853.36                     -                  -                  -
失)
       资产减值利得(损
                                 -664,997.07       -6,179,163.39       17,409,554.64      -18,778,209.88
失)
       资产处置收益(损
                                 -828,433.20           -300,139.24      -3,637,426.20       -602,186.33
失)
二、营业利润                  351,681,677.88     532,600,024.56       584,483,597.18     509,037,012.71
    加:营业外收入              9,180,594.50      19,594,662.25        13,447,947.58      54,148,118.57
    减:营业外支出               711,483.04            512,422.50        2,002,014.67        522,948.63
三、利润总额                  360,150,789.34     551,682,264.31       595,929,530.09     562,662,182.65
    减:所得税费用             50,017,496.77      78,148,165.69        80,583,508.59      84,186,088.13
四、净利润                    310,133,292.57     473,534,098.62       515,346,021.50     478,476,094.52
    (一)按经营持续
                                            -                    -                  -                  -
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310,133,292.57     473,534,098.62       515,346,021.50     478,476,094.5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
                                            -                    -                  -                  -
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21,126,408.96      46,141,451.42        45,804,954.90      39,984,127.32
    2.归属于母公司股
                              289,006,883.61     427,392,647.20       469,541,066.60     438,491,967.20
东的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0,133,292.57     473,534,098.62       515,346,021.50     478,476,094.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89,006,883.61     427,392,647.20       469,541,066.60     438,491,967.20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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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21,126,408.96       46,141,451.42        45,804,954.90      39,984,127.32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53              0.59                  0.5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53              0.59                  0.5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859,896,058.50 4,598,096,340.91 4,488,416,124.85 4,062,496,446.21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40,499.65      15,763,297.63       21,340,186.30       9,248,447.4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20,899,840.46      69,674,850.28      112,515,640.30    112,744,566.57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9,036,398.61 4,683,534,488.82 4,622,271,951.45 4,184,489,460.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2,148,742,847.86 3,210,963,289.30 2,830,716,678.83 2,782,547,850.94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325,703,790.03      391,380,363.02      489,688,184.70    438,588,943.39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090,113.87      216,704,354.48      272,021,999.19    290,413,550.5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75,867,074.32     187,343,751.19      147,250,410.68    116,449,754.44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68,403,826.08 4,006,391,757.99 3,739,677,273.40 3,628,000,099.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0,632,572.53      677,142,730.83      882,594,678.05    556,489,360.9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10,524,934.60      31,190,714.94       26,902,027.46     26,767,238.75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383,751.14          1,531,573.80    10,228,462.64        157,338.20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    20,000,000.00 3,259,451,392.64 4,875,601,522.23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41,183.46      52,722,288.74 3,296,581,882.74 4,902,526,099.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86,773,623.36     369,746,140.64      393,411,939.87    309,303,260.76
的现金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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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900,000.00      45,000,000.00               4,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8,621,329.69                          -                    -       158,632,601.40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3,038,373,541.29 4,636,184,093.47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294,953.05      414,746,140.64 3,435,785,481.16 5,104,119,95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0,153,769.59     -362,023,851.90           -139,203,598.42        -201,593,856.4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          900,000.00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30,000,000.00                800,000.00          22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00      30,000,000.00                800,000.00          228,9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1,330,058.60          2,435,863.68            5,161,526.76           2,390,666.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27,413,739.73      275,273,823.88            625,368,930.05          446,632,851.76
   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
                                                   -    12,480,000.00             25,800,700.00           67,411,584.00
   东的股利、利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743,798.33      277,709,687.56            630,530,456.81          449,023,51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8,743,798.33     -247,709,687.56           -629,730,456.81        -220,123,518.12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735,004.61      67,409,191.37            113,660,622.82          134,771,986.35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847,253,028.71      779,843,837.34            666,183,214.52          531,411,228.17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848,988,033.32      847,253,028.71            779,843,837.34          666,183,214.52
   物余额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84            -30.01       -363.74       -60.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576.98          1,378.24      1,686.23     2,095.27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210.31       321.85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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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6 月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              -               -     -479.36
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6.91      1,908.22        1,144.59       2,342.4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06.80       488.34           411.64         722.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115.53       439.62           296.76         432.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18.72       2,328.49        1,968.99       3,065.53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0.72            0.64              0.70             0.92
      速动比率(倍)                                   0.57            0.52              0.59             0.8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96            2.60              2.19             2.4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05%             56.07%           57.84%           49.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10%             57.84%           59.44%           49.5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
                                                      0.37%          0.52%             0.70%            0.70%
      的比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58           19.66            16.48             16.57
      存货周转率(次)                                11.59           11.80            12.39             12.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055.22        75,206.02          72,371.77        68,489.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80.10           72.81            73.11           187.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8            0.85              1.10             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0            0.08              0.14             0.17

           注:2019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数据,即采用 2019 年 1-6 月

       收入/成本*2 进行计算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
                              项目                                              基本                  稀释
                                                              收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99%                0.36              0.36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6 月                                                  12.53%                0.35              0.35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6%                0.53              0.53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57%                0.51              0.51
                   股股东的净利润


                                                 7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
                            项目                                       基本          稀释
                                                        收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8%           0.59           0.59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86%           0.56           0.56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70%           0.55           0.55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6.46%           0.51           0.51
                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75,451.86   32.57% 164,516.07   31.72% 161,157.93   35.23% 157,165.20      37.94%
非流动资产     363,225.08   67.43% 354,181.72   68.28% 296,273.28   64.77% 257,124.18      62.06%
资产总计       538,676.94 100.00% 518,697.79 100.00% 457,431.21 100.00% 414,289.38 100.00%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14,289.38 万元、457,431.21 万元、518,697.79 万元和 538,676.94 万元。2017 年
   末较 2016 年末增加 10.41%,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13.39%,主要系公司本
   年度固定资产之燃气管道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2.06%、64.77%、
   68.28%和 67.43%。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逐年增加,且占资产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公司为完善输配网络及增强输配能力,正在实施绕城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
   的建设,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稳定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且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符合城市燃气行业资
   本投入较大、资产规模较大的特点。

           (2)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7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245,304.14     87.49% 255,216.77         87.76% 229,929.41       86.91% 171,727.43           83.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060.93      12.51%     35,604.42      12.24%     34,637.29    13.09%        34,952.50     16.91%
负债合计         280,365.07 100.00% 290,821.19 100.00% 264,566.70 100.00% 206,679.93 100.00%

            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合计
     280,365.07 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0.72                0.64                 0.70           0.92
     速动比率(倍)                             0.57                0.52                 0.59           0.8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05%              56.07%            57.84%            49.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10%              57.84%            59.44%            49.59%
                 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055.22         75,206.02           72,371.77         68,489.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80.10               72.81                73.11         187.48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降低,资
     产负债率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为增强输配能力,新建项目较多,资本投
     入较大所致。而公司目前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增加,流动负债增加。2019 年 6 月末,公司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摸扩大
     流动资产进一步增加,同时绕城项目达到预期进度当年资本投入减少等因素导致
     公司流动负债下降。

            尽管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下降,但公司经营业绩优良,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增长趋势,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能够为债务偿付提供充
     足保障。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按照业务类型的不同,公司将应收账款和存货划分为燃气类公司和表具类公


                                                     7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除子公司千嘉科技属于表具类公司外,母公司和其他子公
司均属于燃气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58      19.66     16.48    16.57
     其中:燃气类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35.21      25.85     20.24    17.08
           表具类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3.42      3.62      3.48     4.09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59      11.80     12.39    12.98
       其中:燃气类公司的存货周转率                     46.74      46.02     46.58    51.90
              表具类公司的存货周转率                      1.09      1.35      1.33     1.29

    注:2019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数据,即采用 2019 年 1-6 月收入

/成本*2 进行计算


     ①燃气类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天然气销售款催收工作,以及通过在线支付等方式便利
用户付款,燃气类公司的应收账款逐年减少,同时随着天然气销量稳定增加燃气
类公司收入稳定上升,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报告期内燃气类公司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7.08、20.24、25.85 和 35.21(年化后),应收账款周转天
数为 10-21 天之间,周转期间较短,符合天然气销售业务定期抄表,绝大部分用
户能够在 1 个月内及时付款的特征。

     报告期内,燃气类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快,主要原因为燃气类公司的存货主
要为入户安装、管道维护使用的材料、计量表等商品,一般不需要保存大量存货。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钢材等材料,2017 年期末原材料较 2016 年末增加近 2,000
万元,导致 2017 年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

     ②表具类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表具类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09、3.48、3.62 和
3.42(年化后),略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6 年起参与四川华油、华
润燃气投资等大客户的集中采购,公司通过参与集中采购提升了销售额,但集中
采购的实际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报告期内表具类公司
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88-105 天,符合结算后一般 3 个月内收款的信用期限。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发行人表具类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主


                                          7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要原因为公司较为合理地制订了生产计划,一方面根据市场经验、客户稳定程度
预计当年的基本销售数量并从年初开始有计划地组织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销售,另
一方面建立了较好的供应链管理使得可根据新增加的客户与订单及时组织生产,
因此报告期间内可以维持较稳定的存货周转率。2019 年 1-6 月,发行人表具类公
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为当年订单增加生产经营扩大,储备原材料、在产
品及库存商品规模随之增加。

     ③整体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整体而言,受加强天然气款催收工作燃气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下降及天
然气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期末原材料
增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53,476.69             99.39%       439,036.25          99.13%
其他业务收入                  1,547.38              0.61%          3,843.23          0.87%
        合计                255,024.07            100.00%       442,879.48         100.00%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83,634.89             99.33%       358,176.30          99.22%
其他业务收入                  2,585.75              0.67%          2,821.23          0.78%
        合计                386,220.65           100.00%        360,997.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9%,公司主营业务
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材料收入、租赁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等,占公司
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和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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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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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然气销售                                   209,520.42       82.66%    333,703.05             76.01%
天然气安装                                    22,045.38        8.70%        69,051.76          15.73%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21,187.54        8.36%        33,195.06          7.56%
设计开发服务                                      723.35       0.29%          3,086.38         0.70%
                 合计                        253,476.69      100.00%    439,036.25        100.00%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然气销售                                   300,202.96       78.25%    272,065.16             75.96%
天然气安装                                    51,901.25       13.53%        60,993.85          17.03%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29,304.47        7.64%        22,345.35          6.24%
设计开发服务                                   2,226.22        0.58%          2,771.94         0.77%
                 合计                        383,634.89      100.00%    358,176.30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城市燃气运营业务所经营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
气安装工程收入,以及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收入、燃气行业管
理软件设计开发服务收入。

     (2)营业成本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95,983.54              99.52%            348,166.35                99.71%
其他业务成本                      950.95             0.48%             1,026.47                 0.29%
        合计               196,934.49             100.00%            349,192.81            100.00%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90,739.21              99.74%            268,698.80                99.76%
其他业务成本                      755.53             0.26%                  635.73              0.24%
        合计               291,494.74             100.00%            269,334.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 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变动趋势与同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且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7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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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然气销售                           167,139.26             85.28%           282,575.32          81.16%
  天然气安装                            14,579.38              7.44%            40,906.20          11.75%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
                                        13,827.76              7.06%            22,186.77           6.37%
  售及安装
  设计开发服务                             437.13              0.22%             2,498.06           0.72%
  合计                                 195,983.54            100.00%           348,166.35        100.00%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然气销售                           239,625.65             82.42%           219,658.76          81.75%
  天然气安装                            30,170.53             10.38%            32,554.41          12.12%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
                                        19,623.61              6.75%            14,311.86           5.33%
  售及安装
  设计开发服务                           1,319.42              0.45%             2,173.76           0.81%
  合计                                 290,739.21            100.00%           268,698.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较为稳定,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3)公司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构成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57,493.15   98.97% 90,869.90     96.99% 92,895.69         98.07% 89,477.50          97.62%
其他业务毛利       596.43     1.03%   2,816.77        3.01%     1,830.23       1.93%     2,185.50       2.38%
  综合毛利       58,089.58 100.00% 93,686.67 100.00% 94,725.91 100.00% 91,663.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绝大部分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各期主营业务毛利
  占比在 96%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和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然气销售                                          42,381.16     73.72%        51,127.73        56.26%
  天然气安装                                           7,465.99     12.99%        28,145.56        30.97%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7,359.78     12.80%        11,008.29        12.11%
  设计开发服务                                          286.22         0.50%           588.31       0.65%


                                                 7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57,493.15 100.00%        90,869.90 100.00%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然气销售                                60,577.31     65.21%     52,406.40     58.57%
天然气安装                                21,730.72     23.39%     28,439.43     31.78%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9,680.86     10.42%      8,033.49      8.98%
设计开发服务                                906.80       0.98%       598.17       0.67%
               主营业务毛利               92,895.69 100.00%        89,477.5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天然气销售、天然气安装和燃气计量
表销售及安装业务。其中,天然气销售毛利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天然气销售
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8.57%、65.21%、56.26%和 73.72%。

     (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城市燃气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是天然气的开采和天然气长管道运输,随着天
然气产量的增加以及全国输气主干网建设的提速,天然气供给将持续增长。城市
燃气行业下游产业分布十分广泛,包括城市交通运输、化工、发电、机械、餐饮
等各行各业,以及居民家庭用气等,随着城镇化与市场化的步伐加快,以及节能
减排、产业升级等因素,城市燃气各类客户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上游天然气的门站环节价格分居民价格和
非居民价格,报告期内居民价格为最高门站价格管理,2018 年 6 月起变为基准
门站价格管理,非居民价格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下游销售价格由政府物价主管
部门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价格进行管制。公司对下
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其中对于居民用户和 CNG 用户,
公司执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定价;对于非居民用户,公司根据上游购气价
格并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调整文件制定。

     综上所述,我国天然气供应及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受天然气价格管制影响,
城市燃气行业具有毛利率水平稳定、波动较小的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天然气销售                                     20.23%     15.32%     20.1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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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天然气安装                                              33.87%      40.76%     41.87%       46.63%
  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装                      34.74%      33.16%     33.04%       35.95%
  设计开发服务                                            39.57%      19.06%     40.73%       21.58%
                      合计                                22.68%      20.70%     24.21%       24.98%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
  降系天然气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2019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
  1-6 月下降 2.26%,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天然气安装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以及天然
  气销售毛利率略有下降所致。

         (5)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5,402.07       6.04%   27,500.10    6.21%   26,949.76     6.98%     22,558.46      6.25%
管理费用       8,255.79      3.24%   16,183.37    3.65%   13,794.77     3.57%     14,596.70      4.04%
研发费用       1,445.74      0.57%    2,463.57    0.56%    2,426.66     0.63%      1,719.27      0.48%
财务费用       -393.97    -0.15%     -1,034.04   -0.23%     -633.28     -0.16%      -312.49      -0.09%
  合计       24,709.64    9.69%      45,112.99   10.19%   42,537.92    11.01%     38,561.94     10.68%

         公司期间费用总额从 2016 年的 38,561.94 万元增长到 2018 年的 45,112.99
  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为稳定。2019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较 2018
  年 1-6 月增加 2,420.09 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 0.12%。报告期内,
  公司期间费用呈增长趋势,其变动趋势与经营规模的变动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2,558.46 万元、26,949.76 万元、27,500.10
  万元和 15,402.07 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员工薪酬和市场推广费增加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4,596.70 万元、13,794.77 万元、16,183.37
  万元和 8,255.79 万元。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且占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2017 年管理费用较 2016 年减少 801.93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规定将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等原列入“管理费用”核算的税金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2018 年管理费用较 2017 年增加 2,388.60 万元,2019 年 1-6 月管理费用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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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 月增加 633.31 万元,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719.27 万元、2,426.66 万元、2,463.57 万
元和 1,445.74 万元,其主要为子公司千嘉科技进行研发活动而产生的费用,随着
千嘉科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其研发费用也逐年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12.49 万元、-633.28 万元、-1,034.04 万元
和-393.97 万元,金额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各年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波动所致。

       综上所述,由于人工薪酬等可变费用占公司的期间费用比重较大,折旧摊销
等固定成本在期间费用中占比较低,因此期间费用总体上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增
加而相应增加是合理的,公司期间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销售增
长、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一致,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的波动合理,能够反映公司的
规模效益,不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况。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63.26     67,714.27    88,259.47     55,648.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5.38    -36,202.39   -13,920.36    -20,159.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74.38    -24,770.97   -62,973.05    -22,012.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3.50       6,740.92    11,366.06     13,477.2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648.94 万元、
88,259.47 万元、67,714.27 万元和 22,063.26 万元,由于城市燃气行业特点,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业绩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对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63.26         67,714.27     88,259.47     55,648.94
净利润                           31,013.33         47,353.41     51,534.60     47,847.61
差额                              -8,950.07        20,360.86     36,724.87      7,801.33
差异率                             -28.86%           43.00%        71.26%        16.30%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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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的差异,主
要原因为公司本年销售收入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
公司控制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不明显。

     2019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另一方面公司本年支付年终奖导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4、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未来公司资产状况的趋势分析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绕城管道项目的建设投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成都市管网
覆盖区域,扩大城市管网供气范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将逐步增加。同时随着募
投项目的投产,公司管道天然气业务收入将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也将不断增强,
净资产也将随之增加。同时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
流动资产也将增加。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得以
下降,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的有利影响因素分析

     ①相关政策的支持

     2017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
稿),明确提出扩大天然气消费量,将天然气培育为我国现代能源体系的主体能
源。

     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 年,四
川省天然气消费量为 260 亿立方米,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 11.43%,预
计到 2020 年,四川省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 280 亿立方米,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
的比例 16.19%,比 2015 年提高 4.76%。同时,《成都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也提出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提高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加快完善基
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天然气保障能力的发展目标。

     受上述政策的推动支持,城市燃气消费比重将逐步上升,保障了成都燃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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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业务发展。

     ②下游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区域主要为成都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范围
和人口的扩张,以及统筹城乡发展进程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成都中心城区用户和用气规模的逐年增加,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同时成
都市大气环境保护的需求和“煤改气”的产业改革趋势使得天然气消费量大幅增
长, 将为公司发展带来较好的市场机遇。

     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的
投资建设,有助于提高成都市管网覆盖区域,扩大城市管网供气范围,提升成都
市储气调峰能力,使得成都市天然气供应更加稳定;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
公司的管道天然气业务收入将持续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也将不断增强,公司竞争
力将进一步提升。

     (3)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因素分析

     ①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未来影响天然气采购价格的不确定性的因
素较多,且存在天然气定价体制导致的上下游价格变动风险,如果公司购销价差
缩小,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
的投资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气源
供应、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和对收益产
生影响。

     (4)公司盈利前景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正
常。公司预计未来营业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经营活动现金持续流入。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持续
盈利能力。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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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利分配政策

       1、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规定如
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均为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决议日期                  批准            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款支付情况
 1      2015 年 4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000.00        已支付
 2      2015 年 8 月 2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000.00        已支付
 3      2016 年 3 月 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40,000.00        已支付
 4      2016 年 8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000.00        已支付
 5      2017 年 3 月 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40,000.00        已支付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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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议日期                  批准            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款支付情况
 6      2017 年 7 月 12 日   第四届第九次临时会议             23,500.00      部分未支付
                             成都燃气第一届董事会第
 7      2018 年 3 月 28 日                                    10,000.00        已支付
                             九次会议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①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A、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B、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C、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D、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A、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
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B、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
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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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C、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D、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①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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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
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
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
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序进行监督。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
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股份)的派发事项。

     ②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A、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
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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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
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C、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D、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创燃气

       新创燃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新都区,主要从事
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成燃新创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04 月 25 日
住所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江陵路社区
法定代表人          王礼全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管道天然气供应;甲烷供应(仅限票据交易)(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
                    非燃料用途)(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消防设施
经营范围            工程施工;暖通工程施工;燃气专用设备材料、厨房电器、燃气具的供
                    应、销售、售后服务;燃气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新创燃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0,388.72                         10,803.00
净资产(万元)                                         7,054.68                       6,860.59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1,594.46                       1,832.99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2、计量公司

       计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主要从事气体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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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计量仪器仪表等的检定、检验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城市气体计量检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05 日
住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 186 号
法定代表人          潘强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气体流量计量仪器、仪表、装置及配套计量器具的检定、检验、校准、
经营范围            修理;货物进出口;气体流量技术咨询及技术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计量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511.84                        703.44
净资产(万元)                                           251.43                        247.42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4.01                         60.25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3、客服公司

       客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主要从事燃气具
及配件销售、燃气管道安装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城市燃气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09 月 27 日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          罗庆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
实收资本            1,600 万元
                    为客户提供燃气具维修服务;销售:燃气专用设备材料、燃气器具、电
                    气器具及零部件、制冷设备;整体厨房的销售安装;管道安装,厨房燃
经营范围            气设施设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不含气球广
                    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客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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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8,903.85                       7,521.84
净资产(万元)                                         1,771.12                       1,967.22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118.88                        319.21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4、液化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彭州市,主要从
事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建设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02 月 27 日
住所                成都市彭州市濛阳镇大汉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罗庆
注册资本            15,3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300 万元
                    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
                    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运输、储存、批发、零售;
                    加油站、天然气加气站(CNG、LNG)、加氢站、汽车充电站项目的开
                    发、建设、经营管理;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具体
                    项目开发前应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专业咨询;汽车充电服务;汽车销
                    售、维修、改装、保养;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招投标代理;售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甲
                    烷、柴油【闭杯闪点≤60℃】、汽油批发(仅限票据交易,不得存放实物
                    和样品;有效期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

       最近一年一期,液化天然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5,201.88                         17,257.84
净资产(万元)                                     13,645.77                         13,592.68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51.03                        -679.55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液化天然气下属三家控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金堂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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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堂新能源注册地为成都市金堂县,目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金堂成燃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宇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金堂新能源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液化天然气                                         110.00                      55.00%
           四川花园水城城乡产业发展投
  2                                                               90.00                   45.00%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00                       200.00


       最近一年一期,金堂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96.22                              196.19
净资产(万元)                                           194.03                              193.96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0.07                               -2.19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2)新津新能源

       新津新能源注册地为成都市新津县,目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新津成燃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05 月 23 日
住所                新津工业园区 A 区温州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宇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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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0 万元
                    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新津新能源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液化天然气                                           120.00                   60.00%
           成都市新津县工业投资经营有
  2                                                              80.00                   40.00%
           限责任公司
                    合计                                        2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新津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0                                  0
净资产(万元)                                              0                                  0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0                                  0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3)彭州蜀元

       彭州蜀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彭州市,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销售,其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彭州蜀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03 月 21 日
住所                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 106 省道关口大桥旁
法定代表人          杨宇
注册资本            1,770 万元
实收资本            1,770 万元
                    汽油、柴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带储存设施经营(零售)(有效期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止)。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加油站和天然气加气站
                    (LNG)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
经营范围
                    和经营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
                    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目前,彭州蜀元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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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液化天然气                                          1,062.00                     60.00%
           彭州现代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
  2                                                             708.00                      40.00%
           司
                    合计                                            1,77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彭州蜀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328.59                          2,380.71
净资产(万元)                                           1,911.27                          1,767.46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125.95                              163.37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5、新繁燃气

       新繁燃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新都区,主要从事
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成燃新繁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10 月 07 日
住所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滨江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王礼全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管道燃气供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供应(仅限票据交易)(仅限于
                      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
经营范围              工;暖通工程施工;燃气专用设备材料、厨房电器、燃气具的供应、销
                      售、售后服务;燃气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新繁燃气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1,200.00                     60.00%
  2        成都盛丰邦瑞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40.00%
                    合计                                       2,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新繁燃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6,048.37                          5,372.23


                                              9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净资产(万元)                                           3,483.34                         3,589.35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623.22                            825.38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6、大丰燃气

       大丰燃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新都区,主要从事
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成燃大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 05 月 23 日
住所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互惠大道 16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礼全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管道燃气供应;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暖通工程施
                      工;燃气专用设备材料、厨房电器、燃气具的供应、销售、售后服务;
经营范围              燃气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供应(仅限票据交易)(仅限于工业
                      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目前,大丰燃气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1,200.00                    60.00%
  2        成都富城实业有限公司                                 800.00                     40.00%
                    合计                                       2,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大丰燃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9,239.53                        10,913.57
净资产(万元)                                           4,184.29                         4,499.57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1,091.73                         2,352.05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7、威达燃气

       威达燃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郫都区,主要从事
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成燃威达燃气有限公司

                                              9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立时间              1996 年 05 月 23 日
住所                  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正义路 520 号
法定代表人            韩斌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销售:管道燃气(不含非燃料用途);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消防
                      设施工程施工;暖通工程施工;燃气专用设备、家用厨房电器具、燃气
经营范围              具及零配件的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燃气技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威达燃气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1,020.00                   51.00%
  2        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780.00                    39.00%
  3        成都嘉事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10.00%
                    合计                                       2,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威达燃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6,676.22                        6,008.90
净资产(万元)                                           3,934.40                        3,662.22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205.51                        1,473.87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8、唐昌燃气

       唐昌燃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郫都区,主要从事
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成燃唐昌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 年 11 月 18 日
住所                  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东正街 144 号
法定代表人            韩斌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销售:管道燃气(不含非燃料用途);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消防
                      设施工程施工;暖通工程施工;燃气专用设备、家用厨房电器具、燃气
经营范围              具及配件的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燃气技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不含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前,唐昌燃气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1,020.00                     51.00%
  2        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980.00                      49.00%
                    合计                                       2,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唐昌燃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4,645.23                          4,832.98
净资产(万元)                                           3,252.41                          3,518.02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118.92                              510.26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9、燃气发展

       燃气发展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主要从事天然气
销售(加气站)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燃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12 月 22 日
住所                  成都市九里堤中路 123 号
法定代表人            万云
注册资本              990 万元
实收资本              990 万元
                      零售:天然气[富含甲烷的]、车用及其他用燃气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配
经营范围              件、节能产品、建辅建材、百货、五金交电;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燃气发展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400.00                      40.41%
  2        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00.00                      20.20%
  3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                      25.25%
  4        成都三泰屋业有限公司                                 100.00                      10.10%
  5        四川鼎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0                      4.04%
                    合计                                        99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燃气发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万元)                                            3,616.22                          3,337.66
净资产(万元)                                            3,294.01                          2,975.32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276.30                          365.94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10、千嘉科技

       千嘉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双流区,主要从事
智能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10 月 30 日
住所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空港一路一段 536 号
法定代表人            万云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服务;
                      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咨询;系统集成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市政公用工
                      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测绘服务及管道检测技术服务;防水防腐保温
经营范围
                      工程;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
                      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千嘉科技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2,600.00               52.00%
  2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               25.00%
  3        成都金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12.00%
  4        丹东东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6.00%
  5        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千嘉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60,278.27                           57,800.69
净资产(万元)                                         24,920.45                           23,450.23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2,070.21                          4,505.09
         审计情况                                      经德勤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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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华新燃气

       华新燃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成都市新津县,主要从事
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和燃气销售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成燃华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27 日
住所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西路 147 号
法定代表人            罗庆
注册资本              720 万元
实收资本              720 万元
                      销售天然气专用设备、厨房设备。天然气经营;天然气管道设计、安
经营范围              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目前,华新燃气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燃气                                             432.00                      60.00%
  2        金冠雄                                               237.60                      33.00%
  3        张益铭                                                   36.00                      5.00%
  4        周谋                                                     14.40                      2.00%
                    合计                                        72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华新燃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237.77                          1,928.75
净资产(万元)                                           1,335.44                          1,069.25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299.13                              322.06
                                 2018 年经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 年 1-6 月经德勤
         审计情况
                                                      会计师审计

      注:华新燃气于 2019 年 1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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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8,889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实际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2019 年 11 月 1 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拟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为
90,596.61 万元,用于投资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
1                                             185,067.91                    90,596.61
         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
                    合计                      185,067.91                    90,596.61


       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
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前,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 97,013.39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继续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第一届
第七次董事会后发生的,对募投项目的投入的资金。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
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
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项目的建设,扩大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了中心城区的燃气供应范围
与供应能力,并提高了公司和成都市天然气调峰储气能力,对成都市天然气供应
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公司高压管网输配能力将增加,绕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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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投产后,预计 2020 年项目的供气规模为 2020 年为 1.84×108Nm3/年,2030 年
为 7.66×108Nm3/年,项目新增了公司的气源供应;并且能够达到 259×104Nm3
的调峰规模。因此预计随着募集项目进入建设投产期、投产期后,公司管道天然
气业务收入将持续增长,公司调峰储气能力也逐步加强,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进
一步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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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成都燃气集团    成都市武侯区
发行人                                       028-87059930      028-87776326    熊莉娜
           股份有限公司    少陵路 19 号
保荐人                     北京市朝阳区
       中信建投证券
(主承                     安立路 66 号 4    028-68850835      028-68850824    李鑫、杨泉
       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号楼
                           北京市西城区
                                                                               刘胤宏、郑晓
律 师 事 北京金诚同达      金融大街一号
                                             010-57068585      010-85150267    东、唐晓风、
务所     律师事务所        写字楼 A 座 12
                                                                               郑素文
                           层
       德勤会计师事
会计师                     上海市延安东
       务所(特殊普通                        021-61411808      021-63350177    陆京泽、凌滟
事务所                     路 222 号 30 楼
       合伙)
                           四川省成都市
资 产 评 四川天健华衡      锦江区天仙桥
                                             028-86654455      028-86652220    朱琳、侯文胜
估机构   评估有限公司      南路 3 号汇江楼
                           5楼
       工商银行北京
收款银
       东城支行营业               -                 -                -               -
行
       室
         中国证券登记      上海浦东新区
股 票 登 结算有限责任      陆家嘴东 166 号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记机构   公司上海分公      中国保险大厦
         司                36 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9 年 11 月 2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12 月 2 日
申购日期                      2019 年 12 月 3 日
缴款日期                      2019 年 12 月 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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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摘要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11:30 和下
午 14:00-16:0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摘要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
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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