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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
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7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为53,3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33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
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2,015.27万元。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732号),经
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年产 7,600 万米高档锦纶坯布面料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14,931,209.57 元。根据募投项目推进
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主要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如
下:
    本次拟增加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
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
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
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
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
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
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
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台华新材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台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台华新材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
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
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台华新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