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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或修订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及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
        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
        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
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
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 2017 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
的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
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
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
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并要求对 2017 年度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
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主要
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其他收益:
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 ① 其他收益             157,204,192.05 元;
计入营业外收入。           ②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比较数据不调整。                                  -157,204,192.05 元
                                                            2017 年度:
                                                        资产处置损益:
                                                    26,906,967.61 元;
                                                          营业外收入: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
                                                   -30,412,212.46 元;
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
                                                          营业外支出:
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① 资产处置损益
                                                    -3,505,244.85 元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② 营业外收入
                                                            2016 年度:
产处置损益”项目。           ③ 营业外支出
                                                        资产处置损益: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
                                                    13,051,933.62 元;
应调整。
                                                          营业外收入:
                                                   -15,837,033.45 元;
                                                          营业外支出:
                                                    -2,785,099.83 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或修订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
目进行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或修订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
目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给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规定和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