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吉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公司 2018 年股
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事宜结束,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已办理回购
股份注销工作。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3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等额划分为 42351 万股。         41907.44 万元,等额划分为 41907.44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351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1907.4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股份的用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途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转换上市公司发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注销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回购股份处置期
                                         限由回购完成之日起至三年内,如果三年内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将所回购股份
                                         用于上述情形的,则用于该等用途并转让,
                                         如果没有全部转让,剩余回购的股份则进行
                                         注销。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的变更将提交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