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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2-13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 2017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 2017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1、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1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锡岭:男,汉族,1945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高级工程师。
1975 年任河南省辉县化肥厂副书记,1975 年至 1993 年任化学工业部化肥司副处
长,1993 年至 2011 年任中国纯碱工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2011 年至 2016 年
任中国纯碱工业协会会长、秘书长,现任中国纯碱工业协会高级顾问。独董经历:
2002 年 5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先:男,汉族,1955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环境保护部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评审专家,环境保护部上市公司环保核
查专家。1983 年至 1985 年任张家口市宣化农药厂车间主任,1985 年至 2000 年
任张家口市宣化农药厂厂长,2000 年至 2006 年任河北宣化农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 年至 2012 年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2012 年至今任中国农药工业
协会副秘书长。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梅淑先:女,汉族,1964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87 年 7 月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教授。2002 年 4 月
任乐山财贸学校会计专业教师,2002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乐山职业技术学
院会计专业教师,2010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管理系
副主任,2017 年 7 月至今任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同时兼
任会计专业教师。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2 就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我们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
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人员。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我们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
   我们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上参与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
我们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高
管任职资格、公司利润分配、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决议及表决结果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在履行职务时,我们重视到现场和公司高管人
员进行沟通,对投资项目等重大事件进行问询并实地考察,就公司定期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在公司积
极配合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3、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3.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定、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关联交易是客观公允
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
控制风险,公司重大对外担保都有相应的审批程序。
3.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
经充分研究论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
3.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在核查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和生产经营计划及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
考核的情况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规合适的。
3.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发布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3.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活动中,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在此,我们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
3.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落实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要求。
   公司 2017 年实施了以公司 2016 年末股本 4,014,204,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40,142,046.49 元(含税),
送 2 股,转增 10 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3%。
       我们认为,公司考虑到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也综合分析了企业
经营发展实际要求和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3.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3.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准确,公司信息披露执
行情况良好。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80 次,定期报告 4
次。
3.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但仍需要进一步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进行深入自查和梳理,找出差距并逐步
完善。
3.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
规范运作。一共召开会议 8 次,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利润分配、提名董事、
对外担保等进行了审议并组织实施。
4、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2018 年 2 月 12 日




   独立董事:王 锡 岭               李 正 先               梅 淑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