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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2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强国先生、独立董事王维安先
生及董事徐建新先生组成,其中徐强国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位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
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 2017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下是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时   间           届次                             会议内容

2017年1月26日   2017年第一次会议 对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部署。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公司<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第二次会议
                                   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1、审议《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
                                   算》;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7年4月15日   2017年第三次会议   3、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公司<
2017年7月27日   2017年第四次会议
                                   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7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
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财务等相关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
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
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
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部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较为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应收账款、募投项目等方面提
出了相应的建议。
   4、对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阅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
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属
日常经营范围,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在已审议、
披露的预计金额内,不存在违规情形。
   5、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建设内控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规范,内部
运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
了相关职责。2018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
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并切实推进公司持续提高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


   徐强国         王维安   徐建新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