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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18-06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
案》。公司本次由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象”)使用
募集资金2,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账户余额为准)向其全资子公司浙
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研究院”)进行增资用于“浙江
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其中1,000万元用于实缴圣达研究院设立时的新
银象认缴的出资额,1,000万元用于认缴圣达研究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其余的
金额计入圣达研究院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圣达研究院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2号)文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达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币30,1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572.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5,607.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天健验[2017]3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
议案。“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变更后将由子公司新银象设立全资
子公司圣达研究院,并由圣达研究院在杭州市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加速器(和
达药谷)租赁1360多平方米厂房进行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由新银象使用
募集资金2,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账户余额为准)对其全资子公司圣
达研究院进行增资用于“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其中1,000万元用
于实缴圣达研究院设立时的新银象认缴的出资额,1,000万元用于认缴圣达研究
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其余的金额计入圣达研究院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
后,圣达研究院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330101MA2CEJNT3M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5-302-2室
    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5-302-2室
    法定代表人     黄亦存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
     经营范围      术(以上除药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食品及食品添
                   加剂、农业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9-21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
     股东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100%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圣达研究院进行增资,基于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建
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

行及所增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
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本次由新银
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
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由新银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浙
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圣达生物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
决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
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达生物本次由新银象使用募集资金向
其全资子公司圣达研究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