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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2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
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王维安、陈希琴、胡国华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