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8-02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增加
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股东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
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
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2,500 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预期收益率:3.4%
(6)委托认购日:2018 年 5 月 08 日
(7)收益起算日:2018 年 5 月 09 日
(8)到期日:2018 年 11 月 06 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
金融机构,选取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
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期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总金额为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2、《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保证
收益型)》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