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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宁波余姚新建北路 737 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0,422,9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88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丰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丰岳、丰其云、夏瑛、王石因在外出差
   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严华锋因在外出差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
3、董事长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00,422,950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崇华、周剑峰、冯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大丰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