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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4,576,0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3.55%。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
的股份,且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4)。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19 年 3 月 7
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1,287,800 股)。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
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
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49,100 股,在其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身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份     (股)        例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     5%以下                        IPO 前取得:3,520,076 股
                                    4,576,099   3.55%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056,023 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
第一组                                       4,576,099           3.55%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
                                             2,554,500           1.98%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
                                                 642,278         0.50%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772,877           6.0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减持总
               减持数量     减持                                格区间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股)      比例                                 (元/              数量(股) 股比例
                                                                          (元)
                                                                 股)
宁波安丰和
                                    2018/12/7
众创业投资                                         集中竞价      21.79    19,386,
               849,100      0.66%      ~                                           3,726,999   2.89%
合伙企业(有                                           交易      -24.40    725
                                    2018/12/13
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阮志毅先生间接持有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份额,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直接或
间接方式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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