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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2-2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
供的资料,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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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君浩                      姚铮                      任远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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