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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2019-09-2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我们接获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函告,公司拟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苏州海光芯创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
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先确认,并就上述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现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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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君浩                     姚铮                      任远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