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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0-01-06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5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
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资产和委托加工的公告》,拟向极众智能和
极众电子转让相关无形资产,并委托其代为加工关联产品。鉴于该公告关于资产
情况、交易安排等事项信息披露不够充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
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公司拟将硬件设计文件、软件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工艺文件、
产品生产测试文件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有偿转让给极众智能和极众电子并授
权其使用,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0,评估价值约为 256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项无形资产的名称、类别、主要用途、历史
投入、资产形成情况、账面价值等信息;(2)标的资产相关产品近三年来的效益
情况,包括营收、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以及配套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类
型、账面价值等,并明确其后续生产或处置安排;(3)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合理
性及其判断理由;(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交易对方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5)协议中有
偿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授权内容、收费安排、授权期限等,以及与本次转让标
的资产的关联性。
    二、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委托极众智能和极众电子代为加工
相关产品。请公司结合历史上的类似业务和同行业情况,补充披露此类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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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具体合作模式,包括:(1)委托加工规模以及加工费的基本情况,包括定价依
据、款项交付的形式及时间节点等;(2)委托加工的具体业务流程,包括原材料
的来源、生产设备的来源等;(3)极众智能和极众电子是否具备独立生产相关产
品的能力及其判断依据,是否需要公司提供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人员等支
持。
    三、公告披露,本次交易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请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补充
披露并说明:(1)标的资产中各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
的预测过程、预测依据、使用的参数等;(2)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依据,
在评估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是否恪守了独立、客观的要求。
    四、请结合上述问题,说明本次交易安排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判断依据。
    五、鉴于上述交易事项将对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产生较大影响,请公司财务总
监、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说明是否已就该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请会计师
就上述交易事项的交易实质、会计处理合规性发表意见。
    六、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事项逐项发表意见。请独
立董事充分核查本次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交易目的以及合规性,并发表独立意
见。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之前以书面回
复我部并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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