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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上
海剑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桥通讯设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
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即待履行完本次境外投资的
备案程序以后,通过剑桥通讯设备安排资金出境并支付公司收购 MACOM 日本
部分资产交易的剩余对价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6.788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05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6,824.172945 万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993.63294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30.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7]ZA163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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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使用募       累计投入       暂时用作补充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注1
                                               集资金额         金额         流动资金金额        余额
上海分公司网络终端设备生产技术改造
                                                10,865.12      10,881.39                    -           0.91
(适应工业 4.0 扩容升级)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14.56       3,217.35                    -           0.05
补充流动资金                                     7,542.62       7,542.62                    -                 -
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对应
                                     注2
                                                11,208.24                -        5,200.00       6,019.88
原 ICT 产品工业 4.0 生产基地项目)
                 合计                           32,830.54      21,641.36          5,200.00       6,020.84
      注 1: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ICT 产品工业 4.0 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08.24 万元及对应账户孳息(孳息以实际划转时余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
 “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并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支付公司收购 MACOM Technology
 Solutions Holdings, Inc.日本子公司 MACOM Japan Limited 拥有的 LR4 光组件的有关产品设计
 和有关产品生产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 CWDM4 光模块和光模块有关产品生产(不含有关产
 品设计)的无形资产的剩余对价款 1,547.6228 万美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对应账户孳
 息(孳息以实际划转时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
 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08.24 万元及对应账户孳息(孳息以实际划转
 时余额为准),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现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剑桥通讯设
 备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即待履行完本次境外投资的备案程序以后,通过剑桥通讯设备安排资金出境并支
 付公司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交易的剩余对价款。此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实施主体增加
                                           增加前后对比      投资额               实施主体
          涉及的项目名称

                                              增加前        11,208.2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后        11,208.24
                                                                         上海剑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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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桥通讯设备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Gerald G Wong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9 日
    5、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8 幢 502 室
    6、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通信技术、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通讯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
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剑桥通讯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77.06                     1,071.17
    资产净额                         1,038.00                      1,071.17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90.67                   1,325.36
     净利润                               -33.17                      53.12
    剑桥通讯设备下属公司包括 CIG Telecommunication 和 CIGTECH JAPAN,
其中 CIG Telecommunication 由剑桥通讯设备 100%持股,CIGTECH JAPAN 由
CIG Telecommunication100%持股,此外没有其他对外投资。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剑桥通讯设备作为“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的共同实
施主体,有利于加快推进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相关资金计划在获得有权
机构的批准后进行外币兑换支付,符合国家有关对外直接投资(ODI)资金出境
的规范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
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科学合理决策,

                                     3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和任远先生就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剑桥通讯设备作为共同实施主体,是基于该
募投项目外币兑换支付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
为,公司募投项目“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剑桥通
讯设备作为共同实施主体,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
意见》:
    公司“收购 MACOM 日本部分资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事项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
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结合已有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收购 MACOM 日本部
分资产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节约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
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4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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