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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2020-03-14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裕工业”)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玉环市漩门三期面积67,800.00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签署了《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于2020年3月13
日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
号:3310212020A21012。

    二、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出让人: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玉环市漩门三期 NXS050 规划单元 02-02、02-06-1 地块
    3、宗地位置:漩门三期 NXS050 规划管理单元的北部
    4、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67,800.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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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出让年限:50 年,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2020 年 4 月 13 日
前)起算。
    7、转让价款支付: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
民币柒仟捌佰肆拾万元整(小写 78400000 元)。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
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违约条款: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
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
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
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按
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
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的 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
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 60 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
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出让价款的其
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实际情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合理布局,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做出
的投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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