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7-052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6 号伦洋大厦 12 层第一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503,5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49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陈明俊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程三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全兴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猿渡静子、黎遥列席会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娜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谢娜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502,593 99.9988 0 0.0000 1,000 0.0012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宋红畅、吴翌昀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