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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经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9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新经典书店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售新经典书店 8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入和财务风险。本次
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
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
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出售新经典书店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新增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
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柏和____________________




谢   娜____________________




何筱娜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