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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特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61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9.1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3,841,8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9,332,075.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14,509,724.53 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
关的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141,8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
[2016]50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
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投入进度
 1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000.00   20,496.49     68.32%
 2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21,114.18   21,114.18    100.00%
                 合 计                  51,114.18   41,610.67     81.4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完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业务需求,暂未按计划对该项目中声屏
障生产线进行购置,暂缓了部分厂房的建设。为高质量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发挥
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生产及服务能力,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审慎逐步地投入,
公司决定将“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
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
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市场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目前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
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