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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0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对审计委员
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董事李建群先生及独
立董事王树平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苏中一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履
行职责,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地点         会议议案

                               通知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8/4/16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1           委员会                         公司会议室
                               开会日期:                             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018/4/26
                               通知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8/8/21                1、关于公司 2018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2           委员会                         公司会议室
                               开会日期:                           摘要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2018/8/28
                               通知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8/10/18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3           委员会                         公司会议室
                               开会日期:                             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018/10/26
                               通知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8/12/18                1、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
 3           委员会                         公司会议室
                               开会日期:                               案。
          第十一次会议
                               2018/12/28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执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执行 2018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评价,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督
促审计进度,未发现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
度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请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
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
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认为以上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事项问题。
       (三)指导和评估内部控制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听取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工作汇报,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及
重大错误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苏中一、王树平、李建群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