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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4-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森特股份

保荐代表人      余银华、唐勇俊              上市公司代码         603098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森特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兴业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
       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兴业证券已与森特股份签订承销及保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荐协议,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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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兴业证券通过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核查、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公司在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住


                                        1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罚决定书》,公司专业分包的东莞市麻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涌镇新沙工业园京东麻涌项目 13 号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分拣中心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故,1 人死亡,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
                                              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
                                              令公司 10 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暂扣安
                                              全生产许可证 30 日。在 2018 年度持
                                              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关主体能够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兴业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兴业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则。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
10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2
     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
11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19 年 1 月 24 日,谢莉收到中国证
                                              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19]7 号),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期间,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谢莉女士证券账户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
                                              股票,违反相关规定,被北京局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董事会收回谢莉女士因以上违规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并在公司内部对谢莉女士进行了通报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2                                            批评处理,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严格规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
     正。
                                              户的管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上
                                              市公司董监高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规
                                              定,以及减持计划事先报备披露等要
                                              求。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现场培训中重点
                                              讲解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森特股份及控
13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3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对于媒体传闻上市公司及时发布澄清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4                                                公告,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情况。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森特股份及相
15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
     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兴业证券已经制定了对森特股份现场
16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检查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森特股份及相
17   他人提供担保;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森特股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8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


                                        4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人员对森特股份持续督导期间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
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特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森特股份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余银华                 唐勇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