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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5-2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 9,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